灰黃黴素片

灰黃黴素片,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和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髮癬菌、斷髮癬菌、鬚髮癬菌、指間髮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樣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於輕症、局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灰黃黴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及花斑癬均無效。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灰黃黴素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灰黃黴素,其化學名為6"-甲基-2",4,6-三甲氧基-7-氯-螺[苯並呋喃-2(3H),1"-[2]環己烯-3,4"-二酮。
分子式:C17H17ClO6
分子量:352.77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和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髮癬菌、斷髮癬菌、鬚髮癬菌、指間髮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樣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
本品不宜用於輕症、局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灰黃黴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及花斑癬均無效。

規格

按C17H17ClO6 計算
(1)0.1g
(2)0.25g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
成人
(1)甲癬和足癬,一次500mg,每12小時1次;
(2)頭癬、體癬或股癬,一次250mg,每12小時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
小兒
(1)2歲以上體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時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
(2)小兒體重大於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時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不良反應

1.神經系統 頭痛較為常見,約10%患者可出現頭痛,初時較重,繼續用藥可減輕。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暈、共濟失調和周圍神經炎等發生。
2.消化系統 少數患者可出現上腹不適、噁心或腹瀉,一般系輕度,患者可耐受。
3.過敏反應 約3%患者可發生皮疹,偶可發生血管神經性水腫、持續性蕁麻疹、剝脫性皮炎,少數患者可發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圍血象白細胞減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禁忌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婦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 由於灰黃黴素獲自青黴菌,由此推測該藥可能與青黴素類或青黴胺存在交叉過敏,然而臨床並未證實此情況存在,但青黴素過敏患者套用本品時仍需謹慎,並嚴密觀察。
2.灰黃黴素在動物實驗中有致腫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損害者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用藥。
4.本品可誘發卟啉病、紅斑狼瘡,紅斑狼瘡患者如有指征套用該藥時必須權衡利弊後決定。
5.治療中需定期檢測周圍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規。
6.本品可於進餐時同服或餐後服,以進高脂肪餐為最佳,因可減少胃腸道反應及增加藥物吸收。
7.為防止復發,治療應持續到臨床症狀消失和實驗室檢查證實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療程為:頭癬8~10周;體癬2~4周;足癬4~8周;指甲癬至少4個月;趾甲癬至少6個月;但趾甲癬的復發率仍高。
8.通常需同時予以適宜的局部用藥,此對足癬尤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後至少6個月應採取避孕措施。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實驗證實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婦禁用。育齡期婦女治療期間採取避孕措施,並持續至治療結束後1個月。

兒童用藥

2歲以下兒童缺乏套用本品的資料。

老年用藥

老年人中本品的套用及其與年齡關係尚無研究資料。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乙醇同服可出現心動過速、出汗、皮膚潮紅等,故兩者不宜同用。
2.與華法林、香豆素類等抗凝藥合用時,本品可能使前兩藥肝代謝增強,而使抗凝藥的作用減弱,故需監測凝血酶原時間以調整劑量。
3.與撲米酮、苯巴比妥類藥物合用時可使本品的抗真菌作用減弱,可能與巴比妥類使該藥的吸收減少,並由於誘導肝酶使本品滅活增快,致血藥濃度降低有關,應避免此類藥物與本品合用。
4.雌激素類避孕藥與本品合用可降低口服避孕藥的效果,可能因本品加強該類藥物在肝內代謝致血藥濃度降低有關,應避免兩者同用。

藥物過量

藥物過量時主要採取是對症療法和支持療法,如洗胃、催吐及補液等。

藥理毒理

本品主要對毛髮癬菌、小孢子菌、表皮癬菌等淺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對念珠菌屬、隱球菌屬、組織胞漿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等無抗菌作用。該藥系通過干擾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制其生長。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因製劑不同而異,該藥的微粒型可被吸收25%~70%,其超微粒型口服後幾乎全部吸收。進食脂肪可明顯增加吸收程度。本品血清蛋白結合率約為80%。本品吸收後可沉積在皮膚、毛髮、甲的角質層,並與其角蛋白相結合,防止敏感皮膚癬菌等的繼續侵入,存在於淺表角質層的致病真菌則隨皮膚或毛髮的脫落而離開人體,僅很少量分布至其他體液和組織。本品亦可進入胎兒循環及自乳汁中分泌。本品在肝內代謝滅活,主要的代謝物為6-甲基灰黃黴素及其葡萄糖醛醯化物,血清消除半衰期(t1/2β)為14~24小時。本品自尿中以藥物原形排出者不足1%,約16%~36%以原形自糞便排出。

貯藏

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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