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火電廠廠址選擇是指根據火力發電廠的特點和運行管理需要,結合地區電力發展規劃,通過調查勘探和全面的技術經濟比較,選定符合要求的廠址的工作。這是一項涉及多個專業的綜合性工程任務。也是火力發電廠設計前期工作中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一個組成部分。廠址選擇中應重點考慮的問題是:便於拖工,節約投資,並保證電廠長期安全經濟運行。
工作程式大型火電廠的廠址,涉及地區規劃和
工業布局,相互影響很大,需統一協調的問題也很多,為慎重起見,一般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規劃選廠、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工程選廠。
規劃選廠
規劃選廠以中長期電力規劃為依據,在比較大的地區範圍內選出幾個適於建廠的地點,開展調查研究,作出技術經濟條件的對比論證,推薦出最佳廠址.提出有關廠址的建設順序和建設規模,蒐集必需的原始數據和條件。編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審批後,由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提出項目建議書,經決策部門批准,列入國家建設計畫。
工程選廠
工程選廠以批准的項目建議書或審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為依據,對廠址作詳盡的調查研究。進行必要的勘測,簽訂各項協定,落實建廠條件,作出廠址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提出推薦廠址並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審批後,由項目的建設單位提出設計任務書,經決策部門批准,作為開展和審查初步設計的依據。
廠址選擇的基本原則
場地
廠址位置應根據電力規劃、燃料資源、地區的自然條件、水源、灰場、交通運輸和建設計畫等因素全面考慮後確定。廠區用地應滿足生產要求,但又必須節約.少占農田,避免房舍、人口過多地拆遷,儘可能減少土石方工程量.並根據生產、施工和生活區的需要分期徵用。廠址高程應高出頻率為1%的洪水位,否則,須有可靠的防洪、防澇等防排設施。
2.燃料
按照中國的能源政策,火電廠應以動力煤作為主要燃料。為避免徽料的長途運輸。提倡建設緊靠煤礦的礦口電廠。需要採用鐵路和海路長途運輸的火電廠,應保證煤質,減少雜質,為節約能源。提倡建設熱、電合供的熱電廠和工業企業自備的熱電聯產電廠。工程選廠階段,須取得燃料供應協定。
3.供水和水源
在有地表水可供利用的條件下,應利用河流、湖泊、水庫和海水作為冷卻水源,採用直流供水系統;只有在地表水不敷需要或直流供水在技術經濟上不合理時。才採用循環供水系統或直流-循環混合供水系統。
在地表水不足的地區採用地表水作水源時.需採取措施保證水源不致受到污染,電廠溫排水造成的熱污染不致超過規定標準,生態環境不致遭到破壞。
採用地下水作為水源時,必須進行水文地質勘察,對地下水貯量作出可靠的評價,經國家礦產貯量委員會批准,並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在p=97%枯水年保證供水量的檔案。
4.灰渣
處理火電廠的除灰系統,應根據灰渣數量。輸送條件和運物設備的性能,綜合比較決定。中國火電廠多採用水力除灰系統,外除利用管道輸送外。有時結合廠址的具體條件.利用車輛或船舶運輸:對粉煤灰的排除。多採用氣力除灰系統或氣力-水力聯合除灰系統。為節約用水和煤灰綜合利用,提倡了乾式除灰系統。
根據長期運行的需要,電廠須設有容量足夠的儲灰場地,其存儲量應滿足電廠規劃容量存放20年的需要。灰場儘量利用山溝、窪地、灘涂;可分期分塊建成.避免占用農田.並考慮利用灰場造地還田的可能。灰場需採取措施防止灰塵飛揚和排水污染。
5.交通運輸
中國多利用鐵路作為火電廠的燃料、設備和器材的主要運輸手段。沿海、沿江條件適宜的地區,多採用水運。
進廠鐵路,需選定合適的接軌車站,妥善處理車站和廠址的平面聯繫及高程聯繫,接軌距離應儘量短捷。
水運的運輸能力大,運費低廉,但碼頭和有關設施投資大,應根據廠址條件,選擇河道穩定、水流平緩、水域開闊、地質良好的地段,通過技術經濟比較,選定水運碼頭的位置。
公路運輸靈活性高,但運量小,運費高。一般在不具備鐵路運輸條件時,才採用公路運輸。
在工程選廠階段,須取得有關部門的承運、接軌及碼頭建設等協定。大型電廠的超大設備和機件的運輸,亦須在選廠中研究比較,落實運輸方案。
6.地質
選廠時必須蒐集有關廠址的地質資料,並對地質條件作出鑑定分析,要求廠址布置在區域地質構造穩定,近代地質活動平靜的地段。並對廠址的環境地質條件作出評價;廠址不允許設在滑坡、溶岩發育或地震斷裂等地帶。根據地質條件需要,對廠址提出地基處理措施。
中國是地震頻發地區,需對地震調查和科學判斷給予高度重視,在確定地震烈度時,需取得主管部門的鑑定檔案。廠址不應設在9度以上的地震區。大型主力電廠不應設在9度地震區。
7.出線
根據電網結構、電廠的規劃容量作出電廠的接入系統設計.按發展規劃確定不同電玉的出線迴路數。並和當地主管部門訂立出線走廊協定。
8.環境保護
按照電廠的規劃容量,在選廠時研究採取適當措施將向大氣、水體排放的污染物和噪聲嚴格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並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報請主管部門審批。
9.施工條件
選廠時應同時選定施工場地和生活區。作出施工組織初步規劃,本著遠近期結合、近期為主的方針,在保證需要的同時,合理使用、節約用地。
10.特殊要求
廠址須滿足軍事設施、電台、通信、機場、人防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並和有關部門簽訂協定。
廠址應避讓重點保護的文化遺址。也不宜設在有重要開採價值的礦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