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構造級序(volcanic structure gradation):火山構造一詞泛指火山作用形成的構造的總稱,按其規模及地質特點進行的分級即為火山構造級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火山構造級序
- 外文名:volcanic structure gradation
- 泛指:火山作用形成的構造的總稱
- 定義:按其規模及地質特點進行的分級
火山活動往往受一定的基底(或區域)構造控制,因而火山機構常成群、成帶分布,從而在更大範圍內構成了更高級的、規模更大的火山構造。因此,區域火山構造是以火山機構為基本單元的。根據中國區域地質特點,結合區調填圖需要,可分為五個級別:Ⅰ級巨型火山活動帶,如環太平洋中新生代火山活動帶;Ⅱ級火山帶,如浙閩中(新)生代火山帶、燕山火山帶、漢諾壩火山岩區等;Ⅲ級火山噴髮帶,如閩東福安—平和晚侏羅世火山噴髮帶;Ⅳ級構造:包括火山群、火山盆地、火山窪地及火山台地等面型構造;Ⅴ級構造,即各類火山機體。其中Ⅳ級與Ⅲ級單元不一定都是隸屬關係,可獨立於火山噴髮帶之外而直接從屬Ⅱ級火山構造。其命名可根據其形成的地質時代或其岩石組合類型,或其結構構造及形態特徵,加上地理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