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塘酒

【火塘酒】拉祜族締結婚約之習俗。拉祜語叫“茲奪”。拉祜族青年男女經過互相了婿,建立感情後,便各自告訴知心的哥嫂、叔嬸,請他們轉告父母。父母得知,即托“茲嘎八”(為雙方商議、籌辦婚事的使者),帶上煙,酒、茶之類禮物到姑娘家去“求親”。“茲嘎八”到對方家後,得用傳統婚俗中的唱詞,委婉表達來意。若對方老人同意這門親事,便收下禮物,熱情款待,並找來幾個紊戚一同在火塘邊,邊吃酒邊喝茶,俗稱吃“火塘酒”(也稱“火籠酒”),表示確定婚約,共同商定婚期備辦親事。對方老人不同意,就以傳統唱詞婉轉答覆來者,禮物請“茲嘎八”帶回。“火塘酒”有的由“茲嘎八”在女方家備辦,請其親友共同來喝,有的則由女方家辦好酒席來請男方父母、親友去做客。席間商談婚事等事宜。因此“火塘酒”是未婚青年正式締結婚約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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