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發起進攻前或衝擊之前的火力突擊。有炮火準備、艦艇火力準備、航空火力準備 ;常規火力準備和核火力準備;預先火力準備和直接火力準備。目的是摧毀、壓制和破壞敵防禦設施、指揮控制系統、炮兵和核、化學武器等重要目標,殺傷敵有生力量,為進攻創造條件。
火力準備須突然、準確、猛烈。通常在進攻發起前一至數天進行預先火力準備,對敵縱深內重要目標實施突擊。衝擊之前實施直接火力準備,進攻受阻、第二梯隊或預備隊進入戰鬥時,防禦進行反衝擊、反突擊時,可實施短促、猛烈的直接火力準備。火力準備由炮兵、戰役戰術飛彈部隊、水面艦艇部隊、航空兵等實施,有時攻擊部隊的坦克和部分火器也參加。持續時間,依據敵防禦性質、目標數量及特點,要求對目標的毀傷程度,攻擊任務和衝擊方式而定。主要壓制敵炮兵、指揮所、通信樞紐、突破口附近的支撐點和預備隊等。組織火力準備時,需合理區分炮兵、戰役戰術飛彈部隊、水面艦艇部隊、航空兵的火力突擊任務,嚴格規定火力突擊時間,明確火力突擊的程式和方法,採取防敵火力反準備的措施。火力準備過程中,指揮員需及時協調各突擊兵力的行動;參加火力準備的部隊,須認真準備,遵守時間,堅決完成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火力準備
- 含有:炮火準備、艦艇火力準備
- 目的:摧毀、壓制和破壞化學武器等
- 意義:為進攻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