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南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灤南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於2003年5月,位於縣城和平路南段,機構規格正科級。內設辦公室、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執法監察科、治安辦公室5個職能科室,下設城市管理執法大隊、環衛隊2個直屬事業機構。主要職責是綜合行使城市規劃監察、公用設施監察、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與監察以及工商、住建等部門有關方面的行政監察職能,相對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灤南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成立時間:2003年5月
主要職責,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我縣城市管理規範性檔案。
2、依據《河北省城市建設監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域內的建設行為實施監督、處罰或實施依法強制執行。
3、依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河北省城市建設監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占用、挖掘、損壞城市道路及公用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違反規定的超重、飄灑、泄露、遺撒車輛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處罰。
4、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對環境衛生、美化亮化、戶外廣告、促銷慶典、擺攤設點、垃圾堆放等實行管理和監察,對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各種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5、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商品外溢、店外經營實施管理和處罰。
6、依據城市建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審批標準,依法收取城市臨時占地費、生活垃圾處理費、建築垃圾處置費等。
7、負責縣城主次街道環境衛生的清掃和保潔,對生活垃圾進行清運和處置。
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及相關部門依法委託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一、內設機構
灤南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灤南縣城市管理局)內設辦公室、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執法監察科、治安辦公室5個職能科室,機構規格為正股級。
1、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綜合協調、財務收支、文秘收發、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行政監察、考核獎懲、安全保衛、後勤保障、行政事務、來信來訪等。
2、管理科
負責對城市臨時占地、占用市政設施、道路挖掘、建築垃圾處置、燈箱牌匾、戶外廣告、促銷慶典等城市管理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收取城市臨時占地費、生活垃圾處理費、建築垃圾處置費等。
3、政策法規科
負責城市管理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縣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指導行政執法,對執法行為進行監督;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4、執法監察科(同時掛督察隊的牌子)
負責對城市管理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對城管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警容警紀等情況進行現場督察,並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5、治安辦公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負責查處各類阻礙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行為(人員由公安局派駐)。
二、下屬事業機構
1、城市管理執法大隊,為股級事業機構。
負責對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損壞城市道路、市政設施等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管理和處罰,對規劃區域內的違章建設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2、環衛隊
負責城市環境衛生、清潔保潔和垃圾清運處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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