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雲縣民政志

《灌雲縣民政志》是灌雲縣民政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書名:灌雲縣民政志
  • 作者:灌雲縣民政志編纂委員會
  • ISBN:7-80535-334-4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社:黃山書社
  • 出版時間:1996年12月
  • 編纂人員:湯震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一、本志分四部分:志幕(序),志綱(包括概述、大事記),志體(共十五章六十節),志尾(包括附錄、編後記)。 二、斷限:上起1912年,下迄1994年。個別采檔章節因敘事需要有所變更。 三、堅持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觀點。本著詳今略古的原則,直敘史實,敘而不論。

作品目錄

封面
灌雲縣民政志
《灌丟縣民政志》編纂委員會
圖片
局領導班子成員合影
1949年至1994年曆任民政局(科)長合影
《民政志》編寫人員
灌雲縣民政工作曾多次受到國家、省、市表彰,歷年都被省、市評為先進單位。
縣城伊山路一瞥
貫穿縣城的鹽河航道
建設中的開山島村。
縣城北大門
新沂河大橋。
民政大樓
灌雲康復醫院門診樓
烈士紀念碑
殯葬服務樓
灌雲縣寧海鄉敬老院
灌雲縣伊山鄉敬老院
灌雲縣委、縣政府向駐灌部隊贈送錦旗
伊山鄉組織婦女給子弟兵送鞋墊
軍民魚水情
地方政府慰問部隊官兵
市、縣領導慰問、看望在療養中的殘、復、轉人員
凡例
目錄
灌雲縣簡介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章 民政機構沿革及人員更迭
第一節 機構沿革及成員
第二節 民政幹部隊伍建設
第三節 建國後歷任民政局(科)長
第二章 行政區劃
第一節 置縣
第二節 灌雲建縣後的行政區劃
第三節 行政區域幾次較大的變動
第三章 基層政權建設
第一節 民國時期的政權與自治
第二節 建國後的政權建設與自治
第四章 優待撫恤
第一節 國家撫恤
第二節 國家補助
第三節 優屬工作
第四節 擁軍優屬、擁政愛民
第五章 烈士褒揚
第一節 烈士傳略
王榮江
吳書
劉雅渠
徐競
朱環
蘇光
潘隆昌
何兆文
任樹雲
吳辟初
張秉施
郝光勝
李培萱
張明
李桂芝、李玉芝
翟光德
張仰周
吉興林
第二節 烈士陵墓
第三節 烈士英名錄
第六章 復員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的安置
第一節 安置工作機構
第二節 農村安置
第三節 城鎮安置
第四節 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
第五節 國民黨軍隊起義人員的安置
第七章 救災
第一節 建國前的自然災害
第二節 民國政府救災
第三節 解放區的救災
第四節 建國後的救災
第八章 社會救旬府肯濟和社會保障
第一節 社會救濟
第二節 社會保障
第九章 社會福利
第一節 社會福利機構
第二節 社會福利生產
第三節 老職工生活補助
第四節 社會福利有獎募捐
第十章 婚姻管理
第一節 婚姻習俗
第二節 貫徹《婚姻法》
第三節 婚姻登記
第四節 查處非法婚姻
第五節 涉外婚姻和軍婚
第六節 樹立新風
第十一章 殯葬管理
第一節 舊的喪葬習俗
第二節 殯葬改革
第三節 管理工作
第十二章 地名工作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地名普查與補查
第三節 編纂出版及建檔管理
第四節 調繪縣圖及設定地名標誌牌
第十三章 民政事業費
第一節 使用辦法
第二節 制度建設
第三節 歷年支出
第十四章 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
第一節 優撫對象和擁軍優屬模範事跡
第二節 部分特、一等傷殘軍人名錄
第三節 部分現役軍人立功名錄
第四節 民政系統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第十五章 其他民政事務
第一節 人事
第二節 勞動
第三節 戶政
第四節 移民
第五節 地政
第六節 禁菸肅毒
第七節 民族工作
第八節 人民來信來訪
第九節 收容遣送
第十節 行政區頁刪愉巴譽遙域邊界爭議
附錄
一、灌雲縣民政長沈臧壽為呈報事案奉
二、灌雲縣成立之動機及其經過
三、省政府決議規劃連雲港埠市政案(第六六二次會議)
四、危主宙估省政府決議連雲港土地測量辦法(第六七一次會議)
五、省政府決議設定連雲市(第七一八次會議)
六、《江蘇六十一縣誌·灌雲縣》
七、中國共產黨淮陰區地方委員會通知
八、江蘇省人腿艱棕民委員會通知(蘇民章字第18111號)
九、江蘇省人民委員會《關於調整新海連市和灌雲、濱海縣行政區劃的通知》(蘇民章字第18466號)
十、中國共產黨灌雲縣委員會關於鹽組拳頌贈區接收情況及今後擴場計畫的報告
十一、灌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殯葬改革的布告
十二、灌雲縣財政局、民政局、灌雲縣農業銀行關於回收民政救災扶貧款周轉金的聯合通知
十三、灌雲縣人民政府關於移風易俗改革婚喪陋習的布告
編後記
著作權頁
吉興林
第二節 烈士陵墓
第三節 烈士英名錄
第六章 復員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的安置
第一節 安置工作機構
第二節 農村安置
第三節 城鎮安置
第四節 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
第五節 國民黨軍隊起義人員的安置
第七章 救災
第一節 建國前的自然災害
第二節 民國政府救災
第三節 解放區的救災
第四節 建國後的救災
第八章 社會救濟和社會保障
第一節 社會救濟
第二節 社會保障
第九章 社會福利
第一節 社會福利機構
第二節 社會福利生產
第三節 老職工生活補助
第四節 社會福利有獎募捐
第十章 婚姻管理
第一節 婚姻習俗
第二節 貫徹《婚姻法》
第三節 婚姻登記
第四節 查處非法婚姻
第五節 涉外婚姻和軍婚
第六節 樹立新風
第十一章 殯葬管理
第一節 舊的喪葬習俗
第二節 殯葬改革
第三節 管理工作
第十二章 地名工作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地名普查與補查
第三節 編纂出版及建檔管理
第四節 調繪縣圖及設定地名標誌牌
第十三章 民政事業費
第一節 使用辦法
第二節 制度建設
第三節 歷年支出
第十四章 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
第一節 優撫對象和擁軍優屬模範事跡
第二節 部分特、一等傷殘軍人名錄
第三節 部分現役軍人立功名錄
第四節 民政系統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第十五章 其他民政事務
第一節 人事
第二節 勞動
第三節 戶政
第四節 移民
第五節 地政
第六節 禁菸肅毒
第七節 民族工作
第八節 人民來信來訪
第九節 收容遣送
第十節 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附錄
一、灌雲縣民政長沈臧壽為呈報事案奉
二、灌雲縣成立之動機及其經過
三、省政府決議規劃連雲港埠市政案(第六六二次會議)
四、省政府決議連雲港土地測量辦法(第六七一次會議)
五、省政府決議設定連雲市(第七一八次會議)
六、《江蘇六十一縣誌·灌雲縣》
七、中國共產黨淮陰區地方委員會通知
八、江蘇省人民委員會通知(蘇民章字第18111號)
九、江蘇省人民委員會《關於調整新海連市和灌雲、濱海縣行政區劃的通知》(蘇民章字第18466號)
十、中國共產黨灌雲縣委員會關於鹽區接收情況及今後擴場計畫的報告
十一、灌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殯葬改革的布告
十二、灌雲縣財政局、民政局、灌雲縣農業銀行關於回收民政救災扶貧款周轉金的聯合通知
十三、灌雲縣人民政府關於移風易俗改革婚喪陋習的布告
編後記
著作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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