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雲縣政府關於印發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是為維護糧食安全的責任、穩定發展糧食生產、保障市場有效供應而制定,由灌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6年9月12日發布。
灌雲縣政府關於印發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信息索引號 | 014289132/2016-00445 | 分類 | 土地,農業、畜牧業、漁業,食品藥品監管,糧食 | 公開日期 | 2016-10-13 |
發布機構 | 灌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灌政發〔2016〕133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及各有關單位維護糧食安全的責任,穩定發展糧食生產,保障市場有效供應,根據《省政府關於健全完善糧食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64號)和《市政府關於印發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連政發〔2015〕176號)精神,結合灌雲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糧食安全的意識和責任
(一)增強糧食生產和保供意識。農為邦本,食為政首。糧食是人民民眾最基本的生活資料,糧食安全是實現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糧食安全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強調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我縣作為糧食主產區,表面上看立足自身解決吃飯問題不難,但面對糧食大流通大市場的新形勢,糧食安全保供壓力依然較大,容不得半點鬆懈。生產上,擴大種植面積空間有限,單產已處於較高水平,持續增產的難度加大;流通上,我縣糧食倉儲設施陳舊且容量不足,物流等基礎設施薄弱,糧食質量安全質檢體系不健全;需求上,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糧食質量要求越來越高,糧食需求量呈剛性增長趨勢,保供穩價任務仍然艱巨,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極易造成糧食市場波動並影響社會穩定。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緊緊圍繞全縣糧食安全保供的目標,切實築牢耕地保護、產能提升、流通儲備三道防線,把保障糧食安全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作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務,常抓不懈,毫不動搖。
(二)明確縣、鄉政府的糧食安全責任。根據我省“米袋子”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長分級負責制精神,縣人民政府承擔保障全縣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承擔區域內相應責任,全面加強糧食生產,支持儲備和流通建設。各鄉鎮(街道)在維護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具體責任是: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嚴格基本農田占用,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化作業水平,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落實和完善糧食生產扶持政策,配合抓好糧食收購,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推動糧食產業轉型升級,支持深化糧食流通領域改革,積極發展糧食現代物流產業,配合落實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扶持政策和地方糧食儲備計畫;協助健全糧食區域調控機制和應急保供體系,強化糧食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穩定;配合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提升監管水平;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引導城鄉居民健康消費。
(三)落實部門責任。縣政府建立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處理保障糧食安全中的重要事項。縣糧食局負責糧食收購、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市場調控、應急保供,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管理。縣發展改革委負責糧食的總量平衡,組織實施糧食進出口計畫,會同縣糧食局制定實施糧食倉儲物流發展規劃。縣財政局負責及時足額安排地方儲備糧、油補貼資金,並實施監管;安排糧食直補等資金。縣農委負責指導和服務糧食生產,監督耕地質量。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農委等相關部門負責監督基本農田數量。縣物價局負責主要糧食品種成本調查、價格監測預警工作,依法實施市場價格監督,引導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縣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縣農委、糧食、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糧食市場和糧食質量、衛生的監督檢查。縣統計局負責與糧食安全相關的統計監測。農業發展銀行灌雲縣支行負責地方糧油儲備信貸資金需要及國有糧企收購政策性糧貸款安排。其他涉及的部門和單位依據工作職責,履行工作任務。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也要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維護糧食安全的職責,強化部門責任,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鞏固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四)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要切實履行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配合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穩定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嚴格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管理,規範耕地占補平衡,嚴格實行耕地“占一補一”“先補後占”“占優補優”。對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要積極推廣剝離耕作層土壤再利用制度,開展補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強化地力建設,大力推進深耕深松、測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機肥等措施,不斷提升耕地質量水平。嚴格執行政府領導幹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離任審計制度。(責任單位:縣國土局、縣農委、縣審計局)
(五)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堅持把農田水利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首要任務,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區改造、小流域治理,積極推廣套用節水灌溉技術,擴大有效灌溉面積,解決好農田灌溉“最後一公里”問題。加大農業綜合開發力度,積極改造中低產田,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的高標準農田,把我縣建成糧食核心產區。組織實施國家千億斤糧食產能建設規劃,強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強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災害性天氣預測預報預警水平,增強糧食防災減災能力。(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農委、縣國土局、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縣農開局)
(六)提高糧食生產水平。穩定糧食特別是水稻種植面積。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重點加強良種、良法、良田等新技術研發,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糧食生產科技創新與推廣運用,努力提高科技對糧食生產的貢獻率。深化種業體制改革,積極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優良品種,建立“育繁推一體化”機制。推廣套用“高產、優質、多抗”糧油品種,提高優良品種覆蓋率。實施糧食豐產科技工程,全面開展高產增效創建和綠色增產模式攻關,加強萬畝示範片和模式攻關試點建設,推廣普及水稻機插秧、小麥精量播種、肥水精準運籌等關鍵技術,提高糧食單產水平。加強重大病蟲害防控,提高高產穩產能力。落實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加快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強化農機農藝深度融合,實現糧食作物品種、栽培技術和機械裝備的集成配套。建立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和人員績效考核激勵機制,推動先進適用農業技術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縣農委、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農機局)
(七)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積極培育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糧食生產經營。對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用於晾曬、烘乾、倉儲和農機庫棚等配套設施用地給予支持。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鼓勵有條件的農戶在自願的前提下,依法有償將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給新型糧食生產主體,重點支持土地經營規模100畝至300畝的農戶家庭農場。在流轉過程中,要避免“非糧化”,堅決禁止“非農化”。採取財政扶持、信貸支持等措施,推廣“聯耕聯種”“代種代管”“訂單種植”等糧食生產經營服務模式,積極發展糧食社會化服務,對種糧大戶和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進行獎補。(責任單位:縣委農工辦、縣農委、縣農開局、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糧食局、縣農機局)
三、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
(八)健全完善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完善和落實糧食補貼政策,提高補貼精準性、指向性。加大對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及時、足額補貼到糧食生產者手中。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為糧食生產者提供信貸等金融服務。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對糧食作物保險給予支持。發揮政策資金引導作用,通過貼息、獎勵、風險補償等措施,帶動更多的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入糧食產業。(責任單位:縣農委、縣財政局、人行灌雲縣支行)
(九)落實糧食收購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充分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導作用,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多元市場主體參與糧食收購。最佳化基層糧食庫點布局,改善倉儲設施,統籌設立糧食收購網點。支持建立以地方政府為主導、財政性資金注入等多渠道籌集的糧食收購共同擔保基金,搭建企業自主收購融資平台。制定實施非正常年景和糧食質量異常情況下糧食收購應急處置預案,幫助農民減輕損失,防止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市場。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安排落實糧食收購資金,足額發放政策性糧食收購貸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可根據其風險承受能力加大自主收購糧食的支持力度。加強糧食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轉圈糧”、“打白條”、壓級壓價、抬級抬價等損害國家和糧農利益行為。(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縣物價局、農業發展銀行灌雲縣支行)
(十)加大對糧食生產主體的支持力度。積極推動農業生產實現全程機械化,支持糧食倉儲、烘乾等設施建設,滿足農戶售糧和安全儲糧需要。加強對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糧食生產的服務措施,促進糧食規模種植,增加種糧效益。加強糧食產銷銜接,促進糧食流通。積極與蘇南等糧食主銷區建立緊密穩定的產銷關係,吸引主銷區企業來我縣投資建設糧源基地和倉儲物流設施。培育和支持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推廣建立“公司+基地+合作社或農戶”模式,採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與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加強農業生產資料產銷銜接,健全重要農資儲備制度,穩定農資價格。(責任單位:縣農委、縣財政局、縣糧食局、縣農開局、縣農機局、縣供銷總社)
四、積極發展糧食現代物流產業
(十一)加強糧食物流體系建設。抓住用好“一帶一路”戰略機遇,對接國家糧食物流通道建設,最佳化糧食倉儲物流布局,加快發展現代糧食物流體系。推動糧油產業向沿海、沿東隴海線集聚,規劃建設集糧食收儲、加工、物流、質檢等一體的現代糧食物流產業園區,打造跨區域的糧食物流通道。結合實際,將成品糧油供應網路建設納入城鎮建設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落實糧油批發市場建設用地、進場交易客戶稅費、物流運輸等優惠政策,支持發展分級儲運、流通加工、配送、電子商務和期貨貿易等現代服務方式。(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經信局、縣市場監管局)
(十二)提升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管理水平。組織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重點支持糧食倉儲物流及儲糧技術、烘乾設備、質量檢測、信息化管理等項目建設。要加強國有糧食倉儲建設,發揮其在收購中的主渠道作用,確保不出現“賣糧難”,充分利用現有糧庫,保障糧庫建設新徵用地,執行新建糧庫相關稅費減免政策。要創新投融資方式,積極爭取中央、省級用於糧食倉儲物流等各項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加快糧庫改造和建設,到2020年,全縣新建擴建糧食倉容5萬噸。產糧大縣獎勵資金,要優先保障納入糧食產能規劃建設項目的相關配套,重點保障糧食倉儲物流、糧油生產和產業發展支出。加強政策扶持,建設符合安全、綠色和節能減排要求的新型糧倉。研發配置先進適用的糧食收儲專用設備,推廣套用散裝、散卸、散儲、散運技術,提高作業效率。利用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全面推進智慧糧庫和糧食流通管理平台建設,形成覆蓋全縣和涉糧企業的信息化管理體系。對糧庫糧食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建立國有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保護制度,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糧食倉儲、物流、市場等設施,未經縣糧食行政部門報國家或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處置和變更用途。(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經信局、縣國土局、縣物價局)
(十三)推動糧食產業轉型升級。加強對綠色生態儲糧、糧食節約減損、糧食質量安全、糧情監測預警、糧油精深加工和信息技術等推廣套用。開展現代糧倉科技套用示範,支持糧食收儲企業廣泛套用機械通風、糧情檢測、環流熏蒸、低溫儲糧和太陽能光伏發電、水源地源熱泵等新能源、新工藝、新材料。培育壯大糧食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扶持大型糧食流通領軍企業建設科技研發中心。加強品牌建設,形成一批有較大影響力的產品品牌,推動糧食企業對外合作,培育具有競爭力的糧食企業集團。重視發展主食產業化,鼓勵企業延伸糧食加工產業鏈,開發新型優質健康糧油產品,推進糧油深加工和副產品循環利用,提高產品附加值。鼓勵大中型主食加工企業發展倉儲物流冷鏈設施,向鄉鎮和農村延伸生產行銷網路。(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財政局、縣科技局、縣農委、縣工商局、縣市場監管局)
(十四)深化地方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貫徹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實土地轉(出)讓、資產核銷、工商註冊、信貸支持、稅費減免、人員安置等配套政策措施,妥善解決國有糧食企事業單位欠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等問題。推進國有糧食企業兼併重組,最佳化企業產權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糧食經濟,除各級儲備糧管理企業和軍糧供應企業保持國有獨資或控股外,其他國有糧食企業要通過吸收外資、民營資本及職工入股等方式,培育國有資本與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場主體。支持發展民營糧食企業和糧食經紀人。鼓勵糧食企業利用期貨市場規避經營風險。加強糧食企業國有資產監管,防範國有資產流失,保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發改委、縣農委、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市場監管局)
五、儲足管好地方糧食儲備
(十五)落實地方糧食儲備。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下達的糧食儲備計畫,完善儲備糧管理制度,保證儲備糧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質量良好、調用高效,充分發揮吞吐調節作用,推進競爭承儲,促進規模儲存。依據中央儲備費用標準,建立地方儲備費用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要全面落實糧食儲備規模,確保儲備費用和利息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支持地方儲備糧可視化信息監管系統建設,增強糧食倉儲、糧情等信息共享、實時監控能力。嚴格執行《江蘇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落實封閉運行管理要求,完善輪換管理和庫存監管機制。(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農業發展銀行灌雲縣支行)
(十六)創新地方糧食儲備機制。探索建立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相結合的糧食儲備新機制。按照糧權與事權相統一原則,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儲備糧統一管理體系,明確管理責任主體,加快推行地方儲備糧貸款集中統一管理。運用財政、金融、投資等政策手段,建立地方政府掌控的社會糧食周轉儲備。鼓勵符合條件的多元市場主體參與地方糧食儲備工作。逐步建立由政府承擔執行政策性收購價格的地方儲備糧輪換價差。完善儲備糧輪換方式及補貼政策,建立地方儲備通過公開市場輪換銷售機制,提高地方儲備調控效率。(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委、農業發展銀行灌雲縣支行)
六、保障區域糧食市場穩定
(十七)健全糧食調控機制。完善糧食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引導糧食價格保持合理水平。建立地方和中央糧食儲備協調機制,把握地方儲備輪換銷售節奏,充分發揮調控市場、穩定糧價效應。落實糧食生產和經營信息統計報告制度,督促各類涉糧企業建立經營台賬,定期向農業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統計數據。支持糧食調查統計、市場監測預警信息化建設。認真執行國家糧食進出口政策,加強進口糧食質量安全把關,嚴厲打擊糧食走私。(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發改委、縣統計局、縣物價局)
(十八)健全糧食應急保供體系。制定實施全縣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建設規劃,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爭經過3年努力,基本建立全縣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建有1個以上應急供應網點,人口集中的社區,每3萬人至少有1個應急供應網點,並配套相應的應急加工企業、儲備設施和配送中心。全縣按照省市下達的成品糧油規模充實到位。整合現有軍供站點、放心糧油店、應急供應網點資源,建設軍民融合保障網點。按照政府引導、分級負擔、社會參與的原則,採取企業自願、政府認定、部門監管、契約約束、動態調整的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糧食加工、運輸和經營企業承擔應急供應任務,實行統一掛牌,給予政策扶持。(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商務局)
(十九)強化糧食市場監管。健全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監管協調機制,完善相關部門聯動執法和信息共享制度,提高執法效能。強化對糧食收購、批發、糧油加工和零售等重點環節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以次充好、摻雜使假、計量作弊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定期組織開展糧食庫存和地方儲備糧油專項檢查,督促糧食經營者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建立統一的糧食經營者信用評價體系,加大信用信息成果運用,建立糧食經營企業失信名單制度,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物價局)
七、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
(二十)強化糧食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加強農業生態環境監管,控制工業“三廢”和農業面源污染。加強以重金屬、化工產品污染為重點的耕地與農產品調查監測,從源頭上防治糧食污染。健全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廣有機肥、高效緩釋肥和低毒低殘留農藥,逐步減少化肥、農藥用量。建立耕地土壤環境和農田灌溉水質監測網路,建設農村垃圾、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水等處理系統,加強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污水的資源利用,有效解決耕地面源污染問題。加強對農業污染源的監測預警。(責任單位:縣農委、縣國土局、縣環保局)
(二十一)完善糧食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充分發揮農業、糧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作用,加強糧食收購入庫和入市質量檢測,實行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嚴防發生區域性、系統性糧食質量安全風險。健全糧食產地準出和質量標識制度,推進糧食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實現糧食流通全程可追溯管理,完善城鄉“放心糧油”供應網路,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對農藥殘留、重金屬、真菌毒素超標糧食管控,探索超標糧食處置渠道,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農委、縣市場監管局)
(二十二)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實行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企業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建立糧食質量安全監管部門協調機制,糧食、農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強化縣鄉兩級監管責任。開展糧食質量安全治理整頓,完善相關經營者處罰和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農委)
八、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和健康消費
(二十三)加強愛糧節糧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愛糧節糧宣傳教育,大力普及營養健康知識,引導城鄉居民養成講健康、講節約的糧食消費習慣,營造厲行節糧的濃厚社會氛圍。推行科學文明餐飲消費方式,加強對餐飲業和單位食堂等的引導和監督,大力倡導“光碟行動”,制止糧食浪費行為。各級機關、國有企業和公共機構要率先垂範,杜絕糧食浪費。(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糧食局、縣教育局、縣婦聯、團縣委)
(二十四)全面實施節糧減損。在糧食生產、流通、消費領域全面推廣節糧減損新設施、新技術和新裝備,大幅度降低糧食損耗。加快現有糧食倉儲設施改造,鼓勵新增設施使用綠色儲糧技術。大力推廣農戶科學儲糧。督促糧食加工企業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過度加工造成糧食浪費和營養流失,提高成品糧出品率和副產品綜合利用率。(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經信局、縣科技局)
九、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強制度建設。建立糧食安全目標管理制度,縣、鄉鎮(街道)每年要分解落實保障糧食安全相關任務,並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報告制度,下級政府每年年初向上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區域耕地變化以及糧食生產、流通、儲備、保供等方面的應急情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沒有完成責任制規定任務並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發生重大糧食質量安全事件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發改委、縣國土局、縣農委)
(二十六)強化監督考核。建立糧食安全工作績效考核機制,由縣糧食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具體監督考核辦法,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揚,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匯報。(責任單位:縣糧食局、縣發改委、縣農委、縣市場監管局)
灌雲縣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