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雲縣地震局

根據《中共灌雲縣委灌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灌雲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設立縣地震局,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灌雲縣地震局
  • 性質:縣政府直屬事業局
  • 用途:觀測、預報地震
  • 事業編制:4名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規範,組織起草縣防震減災規範性檔案,制定頒發有關制度,並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承擔行政執法職能,推進依法行政。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規、規章,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並監督檢查本轄區內各項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承擔本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三)編制縣防震減災規劃,制定防震減災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四)會同有關部門協助縣政府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並監督其落實。負責地震震情速報工作。組織地震災害調查,審核地震災情評估結果。負責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監測觀測環境保護工作。
(五)管理本縣地震動參數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參與城鎮總體規劃中“城鎮抗震防災規劃”的審核。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要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資格審核、認證和任務登記。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禦工作。
(六)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要求,審批本縣工程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要求,指導和監督縣、鄉(鎮)工程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工作。
(七)加強全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全縣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地震趨勢預測意見。指導管理群測群防工作。
(八)負責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負責平息地震謠傳、誤傳事件。
(九)指導各鄉(鎮)和駐灌省市屬各單位防震減災工作,管理省屬駐灌的地震台。
(十)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交流,指導與管理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十一)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地震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有關會務、本局檔案的起草、印發和重要公文的辦理工作;組織擬訂全縣防震減災的行政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管理縣內外地震科技的合作與交流;負責秘書、文電、信息、信訪、保密、保衛和後勤的等工作;組織編制本縣防震減災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各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對國有資產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有關地震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震害預測和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參與擬定全縣地震應急預案和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制定;指導和監督全縣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的防震減災工作。
(二)應急監測科
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負責縣重大項目建設區域的地震烈度覆核工作;指導和監督重點重大工程、大型企業、重要城鎮的抗震設防工作及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縣內外安評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地震監測管理工作,確保地震監測儀器的正常運轉,保證監測數據的連續性、準確性、可靠性、科學性;負責制訂地震監測發展規劃;做好資料收集、交換,對地震監測數據和震情趨勢進行分析;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工作;組織管理防震減災和地震監測預報攻關項目;管理地震發生災害的監測及防災工作;負責全縣各種巨觀異常的調查、分析和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的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開展多形式、經常性的地震科普知識宣傳工作;負責制訂本年度宣傳工作計畫,指導各鄉鎮、部門的防震減災宣傳工作。

人員編制

縣地震局機關事業編制為4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科長2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