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外長會聯合新聞公報是由泰國,緬甸,高棉,寮國,越南在2016年12月23日,於高棉暹粒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16年12月23日
- 生效日期:2016年12月23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高棉暹粒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外長會聯合新聞公報
二、外長們重點就落實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成果、推動瀾湄合作向前發展深入交換意見並達成了廣泛共識。
三、外長們高度讚賞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於2016年3月23日在中國海南省三亞市成功舉行,正式啟動瀾湄合作機制,達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並提出了諸多合作倡議。會議發表了《三亞宣言》《瀾湄國家產能合作聯合聲明》,並通過了“早期收穫項目聯合清單”,為瀾湄合作奠定了堅實基礎,指明了前進方向。
四、外長們高興地看到,根據首次領導人會議共識,瀾湄合作已建立起包括領導人會議、外長會、高官會、工作組會在內的多層次、多領域機制架構;基於瀾湄合作三大支柱及五個優先合作領域確立了“3+5合作框架”,即堅持政治安全、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社會人文三大支柱協調發展,在互聯互通、產能、跨境經濟、水資源、農業和減貧五大優先領域開展合作。
五、外長們滿意地注意到,瀾湄合作在行動,歡迎首次領導人會議成果落實取得顯著成效,各領域合作得到加強。外長們審議通過了“首次領導人會議主要成果落實進展表”。
六、外長們注意到,互聯互通、產能、水資源、農業、減貧等優先領域聯合工作組已啟動籌建進程。
七、外長們高興地注意到,早期收穫項目正得到積極落實,部分項目已經完成,此外還開展了其他領域一些交流與合作項目,獲得了積極成果,這充分體現了瀾湄合作務實性和高效性。
八、外長們高度讚賞中方提出設立瀾湄合作專項基金並提供其他融資安排,歡迎中方啟動基金申請程式,期待基金為促進六國之間友好交流與合作發揮積極作用,給六國人民帶來福祉。
九、外長們一致同意加強瀾湄合作頂層設計和長遠規劃,指示高官們和工作組探討制定瀾湄合作五年行動計畫,保持瀾湄合作的可持續發展和旺盛生命力。
十、外長們呼籲加強瀾湄合作機制建設,強調外交部門有必要發揮對瀾湄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作用,同意在各國外交部內建立瀾湄合作協調機構/國家秘書處,以有效協調各領域合作,跟進項目落實,確保瀾湄合作不斷向前發展。
十一、外長們審議通過了“瀾湄合作優先領域聯合工作組籌建原則”,對工作組宗旨、組成、工作範疇、會議模式、匯報機制等進行規範,並期待六國有關優先領域部門參照上述原則儘快組建聯合工作組並投入運作。
十二、外長們鼓勵各國領域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和協商,落實好早期收穫項目,使之惠及各國民眾,同時根據合作項目遴選原則適時啟動第二批合作項目徵集工作。
十三、外長們重申瀾湄合作應遵循協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協商和協調、自願參與、共建、共享的原則,尊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將秉持開放包容精神,與東協共同體建設優先領域和中國-東協合作全面對接,與湄公河現有次區域合作機制相互補充,協調發展。
十四、外長們強調,要進一步推動落實首次領導人會議成果,在“領導人引領、全方位覆蓋、各部門參與”的架構下,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項目為本的模式運作,共同打造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十五、外長們感謝東道國高棉對各國代表團的盛情款待和為此次會議所做的周到安排。
二、外長們重點就落實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成果、推動瀾湄合作向前發展深入交換意見並達成了廣泛共識。
三、外長們高度讚賞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於2016年3月23日在中國海南省三亞市成功舉行,正式啟動瀾湄合作機制,達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並提出了諸多合作倡議。會議發表了《三亞宣言》《瀾湄國家產能合作聯合聲明》,並通過了“早期收穫項目聯合清單”,為瀾湄合作奠定了堅實基礎,指明了前進方向。
四、外長們高興地看到,根據首次領導人會議共識,瀾湄合作已建立起包括領導人會議、外長會、高官會、工作組會在內的多層次、多領域機制架構;基於瀾湄合作三大支柱及五個優先合作領域確立了“3+5合作框架”,即堅持政治安全、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社會人文三大支柱協調發展,在互聯互通、產能、跨境經濟、水資源、農業和減貧五大優先領域開展合作。
五、外長們滿意地注意到,瀾湄合作在行動,歡迎首次領導人會議成果落實取得顯著成效,各領域合作得到加強。外長們審議通過了“首次領導人會議主要成果落實進展表”。
六、外長們注意到,互聯互通、產能、水資源、農業、減貧等優先領域聯合工作組已啟動籌建進程。
七、外長們高興地注意到,早期收穫項目正得到積極落實,部分項目已經完成,此外還開展了其他領域一些交流與合作項目,獲得了積極成果,這充分體現了瀾湄合作務實性和高效性。
八、外長們高度讚賞中方提出設立瀾湄合作專項基金並提供其他融資安排,歡迎中方啟動基金申請程式,期待基金為促進六國之間友好交流與合作發揮積極作用,給六國人民帶來福祉。
九、外長們一致同意加強瀾湄合作頂層設計和長遠規劃,指示高官們和工作組探討制定瀾湄合作五年行動計畫,保持瀾湄合作的可持續發展和旺盛生命力。
十、外長們呼籲加強瀾湄合作機制建設,強調外交部門有必要發揮對瀾湄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作用,同意在各國外交部內建立瀾湄合作協調機構/國家秘書處,以有效協調各領域合作,跟進項目落實,確保瀾湄合作不斷向前發展。
十一、外長們審議通過了“瀾湄合作優先領域聯合工作組籌建原則”,對工作組宗旨、組成、工作範疇、會議模式、匯報機制等進行規範,並期待六國有關優先領域部門參照上述原則儘快組建聯合工作組並投入運作。
十二、外長們鼓勵各國領域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和協商,落實好早期收穫項目,使之惠及各國民眾,同時根據合作項目遴選原則適時啟動第二批合作項目徵集工作。
十三、外長們重申瀾湄合作應遵循協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協商和協調、自願參與、共建、共享的原則,尊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將秉持開放包容精神,與東協共同體建設優先領域和中國-東協合作全面對接,與湄公河現有次區域合作機制相互補充,協調發展。
十四、外長們強調,要進一步推動落實首次領導人會議成果,在“領導人引領、全方位覆蓋、各部門參與”的架構下,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項目為本的模式運作,共同打造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十五、外長們感謝東道國高棉對各國代表團的盛情款待和為此次會議所做的周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