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搬遷安置辦公室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搬遷安置辦公室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搬遷安置辦公室是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由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搬遷安置辦公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本行政區域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編制轄區內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報告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提出移民安置規劃設計變更意見並提交上級審查審核;指導監督鄉(鎮)做好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三)負責省、市、縣人民政府搬遷安置任務的分解細化與督促落實。
(四)負責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實施、管理、監督、協調和服務;負責實施、指導水庫移民行業扶貧和小型水庫移民幫扶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編制、審核和小型水庫移民安置區扶助規劃編制審核。
(五)按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及移民資金管理制度和辦法,管理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資金;獨立或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專項資金和後期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檢查。
(六)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圍堰截流、下閘蓄水、工程竣工等階段移民安置專項自驗工作;按規定對轄區內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單項工程進行自驗;負責逐年補償政策的落實。
(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八)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移民幹部的業務培訓,開展移民職業技能和農村實用技術等培訓工作。
(九)承擔瀾滄縣移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搬遷安置辦公室事業編制1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3名(副科級)。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綜合協調服務本單位日常工作,承擔文電處理、組織人事、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性材料起草、政務信息、檔案、保密、機要、督查督辦、規章制度建設、會務組織、行政後勤等工作;承辦縣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法規信訪股。負責擬訂本行政區域水庫移民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負責水利水電移民社會穩定形勢分析研判;負責轄區內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審查審核;辦理民眾來信來訪,並督促指導移民鄉(鎮)做好移民信訪維穩工作;承擔全面依法治縣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擬訂行政處罰意見和建議;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三)水電規劃安置股。負責轄區內大中小型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搬遷安置管理、監督、指導、協調和服務。做好大中小型水電工程建設征地實物調查工作細則、規劃大綱、規劃報告;編制移民搬遷安置方案、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完成安置規劃項目的資金核准報件工作;負責項目歸口實施的委託、監督、協調指導與驗收工作;協調完成各移民安置點的基礎設施、專項工程和移民房屋建設,加強移民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監督;組織實施難以委託(無組織實施單位或情況特殊項目)及防洪搶險、應急維穩、按規定由縣搬遷安置辦公室組織實施的後期扶持項目;負責移民工程的設計變更編制報批工作;開展單項工程和移民安置專項階段性自驗或終驗;負責做好大中小型水電站移民安置遺留問題梳理上報;做好工程進度的統計上報。
(四)水利規劃安置股。負責轄區內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實物調查工作細則、大中小型水利移民安置規劃大綱、規劃報告編制上報;指導、監督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按照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移民安置實施總體進度計畫和移民安置計畫開展移民安置工作;負責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項目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審查工作;負責項目歸口實施的委託、監督、協調指導與驗收工作;協調完成各移民安置點的基礎設施、專項工程和移民房屋建設,加強移民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監督;負責移民工程的設計變更編制報批等工作;組織參與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階段性驗收和縣級自驗等工作。
(五)水利水電工程征地股。負責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實物指標分解細化,負責移民生產資源配置和逐年補償政策的落實;負責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協調、提供業主建設用地;負責做好征地補償費的審核並督導征地補償的兌現工作。
(六)扶持與產業信息股。負責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和指導水庫移民行業扶貧及小型水庫移民幫扶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編制、審核、上報和小型水庫移民安置區扶助項目規劃審批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和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項目年度計畫項目的編制、報批、實施,按規定對後期扶持項目進行驗收;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水庫農村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記、報批和後期扶持政策的兌現工作及後期扶持人口動態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開展後期扶持政策監測評估;圍繞“能發展、會致富”的目標,結合“網際網路+”和供給側改革,運用大數據平台和網際網路技術、數字經濟,蒐集整理符合市場的產業發展信息和技術,探索移民搬遷安置和產業發展新思路,為鄉(鎮)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提供信息,指導鄉(鎮)開展移民職業技能和農村實用技術等培訓工作。
(七)財務股。負責搬遷安置專項資金和本單位行政財務管理工作。組織編報年度財政預算、決算,做好縣級財政預算資金的核算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做好大中小型水利水電移民安置資金、後期扶持基金核算及管理;指導、監督鄉(鎮)移民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獨立或配合有關部門對鄉(鎮)大中小型水利水電搬遷安置專項資金和後期扶持資金進行指導、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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