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是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雲南省地方志工作規定》《普洱市貫徹〈地方志工作條例〉和〈雲南省地方志工作規定〉實施意見》以及中央和省、市、縣黨委、人民政府有關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決定和指示,督促和指導全縣地方志工作。
(二)負責地方志編纂工作。擬訂瀾滄縣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組織編纂《瀾滄縣誌》,開展隊伍培訓和調查研究,指導審定各鄉(鎮)、各部門(單位)、村(社區)編纂出版鄉(鎮)志、部門志、專業志和村(社區)志等。
(三)負責資政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歷史史實的把關核准,為縣委、縣人民政府處理有關歷史遺留問題提供依據或意見、建議;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提供服務;編纂出版《瀾滄年鑑》和瀾滄地情資料,負責向《雲南年鑑》《普洱年鑑》等提供瀾滄縣的資料,組織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單位)編撰年鑑資料。
(四)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誌理論研究。
(五)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事業編制5名。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規劃(計畫)或總結撰寫、會議組織、機要保密、來信來訪、檔案管理、財務統計、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含幹部學習培訓)、黨風廉政建設、機關作風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創建、工會、共青團、婦女和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股。負責組織《瀾滄縣誌》、舊志、地情資料、少數民族傳世典籍的徵集、整理、編纂、出版、發行業務工作;負責對全縣修志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協助做好行業志、部門志、鄉(鎮)志、村(社區)志和地方志編纂的審定驗收和出版審查工作;負責組織並收集地方志資料年報;負責地方志書的開發和利用工作;負責《瀾滄年鑑》的徵集、整理、編纂、出版、發行業務工作;做好《瀾滄年鑑》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雲南年鑑》《普洱年鑑》中“瀾滄縣”稿件撰寫提供工作;負責地方志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系統研究課題申報、成果評審和成果統計;建立地方志資料資料庫,提供查詢服務;負責瀾滄縣方誌館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負責重要歷史史實的把關核准,為縣委、縣人民政府處理有關歷史遺留問題提供依據或意見、建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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