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文山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有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施”的修志體制,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的方針、政策,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等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主要職責:制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 內設:4個職能科室
  • 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方針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施”的修志體制,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的方針、政策,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
(二)貫徹和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三)制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和地情資料。
(四)蒐集、保存地方志文獻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
(五)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為文山州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提供服務。
(六)負責對文山州修志工作業務進行指導,審查、審批、驗收全州各縣縣誌及州屬各部門各專業志書。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地方志辦公室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負責辦公室的綜合協調、管理、文秘、財務、人事、工資、檔案、考核考評等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報,承辦單位各種會議和日常服務工作;做好工、青、婦、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方誌科
負責對文山州地方志書、地情資料的收集、編纂、出版、發行工作;做好志書續修準備工作;對全州各縣州屬各部門志書的評審和審查驗收;負責地方志書的開發和利用工作。
(三)年鑑科
負責收集、編輯、出版、發行《文山州年鑑》;協調、指導、督促各縣和州屬部門完成《年鑑》的撰稿任務;做好《年鑑》的開發利用工作。
(四)指導室
負責對全州各縣州屬各部門修志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地方志理論、年鑑理論的研討;負責《文山史志》刊物的徵稿、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人員編制

州地方志辦公室核定事業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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