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檢驗檢疫局

瀘州檢驗檢疫局為地方政府部門,負責地方的衛生安全工作,保障地方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檢驗檢疫局
  • 地點:瀘州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部門
單位職能,科室職責,

單位職能

1、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以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瀘州口岸衛生監督管理、疫情疫病監測、檢測和口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口岸進出境法檢貨物查驗核證放行。
3、組織實施瀘州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它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協助辦理有關的動植物檢疫審批,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4、組織實施瀘州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出口普通包裝、危險品貨物包裝及食品包裝檢驗鑑定,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的復驗工作。
5、協助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實施所轄區域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生產(養殖、種殖)、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註冊,協助實施轄區出口產品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對轄區出口企業產品和體系認證實施監督管理。
6、組織實施瀘州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出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出境驗證。
8、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定、協定和議定書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定的實施工作。
9、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原產地註冊調查和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10、負責瀘州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和質量分析,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11、承辦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一)負責綜合協調全局日常工作,組織局重要會議,承擔內部日常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局工作要點、工作總結、領導講話、規章制度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負責秘書、機要、保密、檔案、印鑑、檔案、信息宣傳、信訪等工作;
(四)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建設、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事勞資、外事接待等工作;
(五)負責全局目標考核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局綜合業務協調管理;
(七)負責全局行政稽查和工作質量自查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負責CIQ2000綜合業務系統、口岸與內地聯合執法系統、通關單聯網檢查系統、出口電子監管系統、瀘州市政務公開網站相關網頁、瀘州檢驗檢疫局局網站、OA系統等網路系統日常的管理與維護。
(九)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行財科
(一)負責全局財務預決算、會計核算、基建計畫、國有資產的管理;
(二)負責對服務中心及協辦單位的財務監督工作;
(三)負責各項收費工作;
(四)負責各種票據的管理、使用、核銷工作;
(五)負責對口岸監管科規費收取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檢務科
(一)負責所轄區域自理報檢企業的登記備案,代理報檢企業的日常監管以及報檢員管理工作;
(二)負責檢驗檢疫各種證書、證單和印鑑的管理;
(三)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計費、簽證、證書歸檔、檔案管理和檢驗檢疫業務流程與差錯管理;
(四)負責檢驗檢疫業務統計和質量分析;
(五)負責原產地註冊調查與各類原產地證書的簽發與監督管理;
(六)負責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對口岸監管科檢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八)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動植檢科
(一)負責所轄區域進出境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化妝品等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二)負責進出境動植物疫情信息的收集和調查、緊急措施的實施;
(三)負責轄區內動植物及其產品農獸殘疫情的監測;
(四)負責轄區分管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協助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轄區出入境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備案註冊登記的諮詢、考核和後續監督管理;
(五)協助辦理有關動植物檢疫審批和後續監督管理;
(六)承擔全局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的協調工作;
(七)負責有關出入境商品檔案、企業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主管商品的統計、報表、質量分析工作;
(九)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口岸監管科
(一)負責瀘州口岸進出境貨櫃、貨物、木質包裝的報檢、計收費、簽證及證書歸檔;
(二)負責瀘州口岸進出境貨櫃和木質包裝及鋪墊材料的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以及出境貨櫃適載性檢驗;
(三)負責瀘州口岸進出境法檢貨物查驗換證放行;
(四)負責瀘州口岸衛生監督管理、疫情疫病監測、檢測和口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五)負責對在瀘州口岸從事衛生除害處理單位實施監督管理;
(六)負責口岸檢驗檢疫監管數據統計分析匯總工作;
(七)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機電科
(一)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機電產品、輕工產品、紡織服裝、成套設備等的檢驗鑑定和監督管理;
(二)負責進口食品加工機械的衛生監督工作;
(三)負責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工作;
(四)負責轄區分管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和安全質量許可證的年度複查工作,協助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轄區分管商品的安全質量許可證的考核及到期複查工作;
(五)負責有關出入境商品檔案、企業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主管商品的統計、報表、質量分析工作;
(七)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化礦包裝科
(一)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化工、礦產、金屬材料等產品的檢驗鑑定和監督管理;
(二)負責出境普通貨物、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和食品包裝的檢驗鑑定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轄區分管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和安全質量許可證的年度複查工作,協助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轄區分管商品的安全質量許可證的考核及到期複查工作;
(四)負責有關出入境商品檔案、企業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主管商品的統計、報表、質量分析工作;
(六)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綜合實驗室
(一)負責對來樣(委託單)的審核、檢測項目的計費以及檢測報告擬制、覆核、簽發;
(二)負責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
(三)負責實驗室檢驗體系檔案的貫徹、執行和有效性評價;
(四)負責轄區法定進出口產品(樣品)的檢測工作,承擔委託檢驗產品及其它抽/送樣品的檢測工作;
(五)承擔全局科技和標準制修訂的協調管理及轄區出口產品技術標準的收集、整理;
(六)負責檢測留樣的保管。
(七)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技術服務中心
(一)負責全局後勤保障、物資採購、食堂管理、安全保衛、衛生管理工作;
(二)負責技術諮詢服務、委託檢驗和管理工作,承擔與協作單位業務合作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四)負責車輛的管理、安全工作;
(五)負責聘用人員的管理。
(六)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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