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瀘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瀘州機械工業集中發展區、瀘州輕工業園區管理服務機構的通知》(瀘編髮〔2012〕38號),設立瀘州機械工業集中發展區管理委員會,簡稱瀘州機械工業發展區管委會,為江陽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近日,經市政府同意,江陽區所轄的瀘州機械工業集中發展區更名為瀘州高新技術開發區。市政府同時要求,瀘州高新技術開發區建設應搞好規劃、分步實施、滾動發展、配套開發,積極爭創省級高新技術開發產業園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機械工業集中發展區管理委員會
- 檔案:《關於設立瀘州機械工業集中發展區、瀘州輕工業園區管理服務機構的通知》
- 定位:江陽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 內設機構:3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產業園區的各項方針、政策,按照區政府授權負責發展區各項工作。
(二)根據國家、省、市、區關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發展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地區產業發展規劃,研究發展區產業發展導向,引導社會投資方向,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研究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發展區內企業巨觀指導、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發展區對外宣傳、社會服務、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六)負責建設管理髮展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等。
(七)宣傳貫徹國家關於國土、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發展區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等工作。
(八)負責發展區項目引進、建設、生產等各項服務工作。
(九)負責發展區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按規定承辦發展區涉外事務。
(十一)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二)行使區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授予的其它職能。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根據國家、省、市、區關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發展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地區產業發展規劃,研究發展區產業發展導向,引導社會投資方向,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研究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發展區內企業巨觀指導、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發展區對外宣傳、社會服務、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六)負責建設管理髮展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等。
(七)宣傳貫徹國家關於國土、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發展區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等工作。
(八)負責發展區項目引進、建設、生產等各項服務工作。
(九)負責發展區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按規定承辦發展區涉外事務。
(十一)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二)行使區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授予的其它職能。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瀘州機械工業發展區管委會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建立內外通訊聯繫;負責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推進黨建工作,指導黨支部開展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做好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協調工、青、婦工作;
2、督促檢查上級黨委、政府和發展區黨工委、管委會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反饋情況,定期向黨工委、管委會領導提出工作建議,牽頭協調發展區內各部門的工作。
3、負責黨工委會議、管委會主任會議、工作會議等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
4、負責發展區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對外宣傳工作。
5、負責文書、檔案、信函、電報的收發、登記、傳送、分轉、督辦、核稿、繕印工作;負責印章、介紹信的妥善保管與使用,負責檔案管理、保密工作。
6、負責信息收集、整理、報送、發布、反饋工作。
7、負責重大外事活動的安排、上級領導來發展區視察、日常來賓接待活動安排,協助發展區各部門處理涉外事務及來賓接待工作,負責與各鄉鎮、區直各部門、各工業集中區的橫向聯絡工作。
8、負責信訪、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9、負責管委會和下屬事業單位機關事務管理、生活福利、車輛管理、辦公用品採購發放和管理。
10、負責管委會和下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編制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髮展區國有資產。
11、負責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管理工作。
12、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13、承辦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建設辦公室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產業發展、城市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委託具有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編制園區發展規劃,報相關部門審批後組織實施。
3、負責確定項目位置、申報報建項目詳細規劃、建築設計中施工圖設計,參與報建工程的放線、驗線。
4、負責發展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協助安置區建設和拆遷工作。
5、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完成新建項目的審批和驗收,進行新建項目“三同時”建設的現場檢查和已完成驗收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協助企業辦理排污許可證,調查處理髮展區內環保糾紛事件。
6、協調配合發展區有關設計、施工的招投標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初步設計審查、招標、投標、質量安全監督、建設監督、施工管理、竣工驗收、預算和決算審查,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7、監督檢查發展區的規劃、建設、房地產、環保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協助調查處理土地、規劃、建設、房地產、環保等違法案件。
8、配合相關部門對竣工企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等方面進行驗收。
9、負責督促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工作。
10、承辦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1、負責編制和上報發展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以及對外招商引資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和外來投資項目目錄。
2、負責發展區的產業規劃和布局以及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和運用。
3、負責發展區的統計和經濟運行監測工作。
4、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與政策,在區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履行發展區內安全生產相關職責。
5、負責發展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先進技術企業、出口創匯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工作。
6、監督發展區內企業的生產經營,搞好發展區內第三產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點項目的組織協調、跟蹤管理工作。
7、負責發展區內商貿流通的協調發展。
8、負責牽頭組織發展區各類招商活動,負責發展區招商網路建設,及時更新和完善發展區招商項目庫,編制招商項目冊和宣傳資料,匯總發展區招商引資情況,定期發布發展區招商信息。
9、負責與委託招商代理的聯絡與管理工作。
10、承辦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辦公室
1、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建立內外通訊聯繫;負責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推進黨建工作,指導黨支部開展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做好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協調工、青、婦工作;
2、督促檢查上級黨委、政府和發展區黨工委、管委會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反饋情況,定期向黨工委、管委會領導提出工作建議,牽頭協調發展區內各部門的工作。
3、負責黨工委會議、管委會主任會議、工作會議等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
4、負責發展區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對外宣傳工作。
5、負責文書、檔案、信函、電報的收發、登記、傳送、分轉、督辦、核稿、繕印工作;負責印章、介紹信的妥善保管與使用,負責檔案管理、保密工作。
6、負責信息收集、整理、報送、發布、反饋工作。
7、負責重大外事活動的安排、上級領導來發展區視察、日常來賓接待活動安排,協助發展區各部門處理涉外事務及來賓接待工作,負責與各鄉鎮、區直各部門、各工業集中區的橫向聯絡工作。
8、負責信訪、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9、負責管委會和下屬事業單位機關事務管理、生活福利、車輛管理、辦公用品採購發放和管理。
10、負責管委會和下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編制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髮展區國有資產。
11、負責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管理工作。
12、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13、承辦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建設辦公室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產業發展、城市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委託具有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編制園區發展規劃,報相關部門審批後組織實施。
3、負責確定項目位置、申報報建項目詳細規劃、建築設計中施工圖設計,參與報建工程的放線、驗線。
4、負責發展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協助安置區建設和拆遷工作。
5、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完成新建項目的審批和驗收,進行新建項目“三同時”建設的現場檢查和已完成驗收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協助企業辦理排污許可證,調查處理髮展區內環保糾紛事件。
6、協調配合發展區有關設計、施工的招投標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初步設計審查、招標、投標、質量安全監督、建設監督、施工管理、竣工驗收、預算和決算審查,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7、監督檢查發展區的規劃、建設、房地產、環保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協助調查處理土地、規劃、建設、房地產、環保等違法案件。
8、配合相關部門對竣工企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等方面進行驗收。
9、負責督促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工作。
10、承辦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1、負責編制和上報發展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以及對外招商引資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和外來投資項目目錄。
2、負責發展區的產業規劃和布局以及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和運用。
3、負責發展區的統計和經濟運行監測工作。
4、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與政策,在區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履行發展區內安全生產相關職責。
5、負責發展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先進技術企業、出口創匯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工作。
6、監督發展區內企業的生產經營,搞好發展區內第三產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點項目的組織協調、跟蹤管理工作。
7、負責發展區內商貿流通的協調發展。
8、負責牽頭組織發展區各類招商活動,負責發展區招商網路建設,及時更新和完善發展區招商項目庫,編制招商項目冊和宣傳資料,匯總發展區招商引資情況,定期發布發展區招商信息。
9、負責與委託招商代理的聯絡與管理工作。
10、承辦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瀘州機械工業集中發展區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8名,其中:管委會書記兼主任1名(副縣級),副書記兼紀工委書記1名(正科級)、副主任2名(正科級)、內設機構負責人3名(副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