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納溪區民政局

瀘州市納溪區民政局是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納溪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納溪區麒祥路3號市民服務中心12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和執法監督。
(三)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困難殘疾人救助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推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鎮(街道)、村(居)委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區鎮(街道)、村(居)委的區劃名稱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上報工作;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組織地名調查;負責我區與毗鄰區(縣)行政區域邊界的勘查、協調和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區域邊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鎮(街道)邊界的爭議調查和調處;承辦勘界資料的驗收、報批、檔案管理以及行政區域界線詳圖集的編制工作。
(六)貫徹落實婚姻登記工作法律、規章和政策,推進婚俗改革,承辦全區婚姻、收養登記工作,撤銷受脅迫婚姻登記。
(七)貫徹落實殯葬管理工作法律、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殯葬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推進殯葬改革、公墓管理,查處違法喪葬,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八)落實社會福利事業相關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區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
(十)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擬訂全區兒童關愛保護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承擔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四)依法依規負責社會福利、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民眾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七)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股)。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協調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會提案。牽頭負責全區民政系統信訪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報備和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登記等工作。指導並監督全區社會組織黨建、社會組織管理和執法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並監督中央和省級、市級、區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計管理相關工作。
(二)社會事務股(區劃地名股、兒童福利股)。貫徹落實殯葬管理、婚姻登記、區劃地名、兒童收養和兒童管理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審核指導殯葬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兒童收養工作,負責孤兒、事實孤兒和留守兒童(含困境兒童)的管理和救助。查處違法土葬;負責鎮(街道)政府駐地遷移和行政區劃名稱的審核上報,負責全區鎮、街、路、巷、村等地名命名和標誌設定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鎮(街道)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調解邊界爭議;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瀘州市納溪區行政區劃圖並予公開。負責勘界資料檔案管理。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保護政策、標準。擬訂區級兒童關愛保護保障政策並牽頭實施。健全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三)基層政權建設與社區治理股(福利慈善與社會工作股)。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政策,推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村(居)務公開。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推動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健康發展。參與擬訂殘疾人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承擔區慈善會的具體工作。
(四)社會救助股。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承辦中央、省、市、區級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區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導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指導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負責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救濟工作。承擔跨區(縣)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的協調工作。
(五)養老服務股(安全辦公室)。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維修改建項目的立項報批、前期準備、項目實施、檢查、監督、竣工驗收、資料匯總及部門銜接等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幫扶、關愛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民政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現任領導

劉 橋 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 論 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柏宏 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獲得榮譽

2021年12月,被授予四川省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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