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納溪區商務局

瀘州市納溪區商務局

瀘州市納溪區商務局是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瀘州市納溪區酒業發展促進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納溪區商務局
  • 辦公地址:納溪區東升街道柿子路216號6號樓2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促進全區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的實施細則和辦法,制定全區商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區服務業發展、現代商貿中心建設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培育、指導、引導和規範管理。負責指導和規範現代商貿物流業和現代服務業行業商會、協會等社團的工作。
(三)擬訂規範市場運行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職責分工對特殊流通行業、藥品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編制商品交易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的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五)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六)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指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帶動成套設備出口;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納溪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納溪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納溪區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七)規劃全區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八)牽頭負責全區服務業統計工作及運行監測分析。
(九)統籌指導全區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全區投資促進政策、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投資環境推介工作。統籌組織全區產業招商項目的篩選推薦和區級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推進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酒類產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和決策部署,促進全區酒類產業發展。組織擬訂全區酒類產業發展促進政策和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酒類產業發展綜合協調服務和重大問題研究。
(十一)指導全區酒類產業發展布局,擬訂酒類產業結構調整和培育企業梯隊發展的意見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酒類新建項目、技改項目的立項、產業政策確認等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酒類企業拓展市場,引導和組織酒類企業參加國內外舉辦的各種酒類專業展會。實施品牌戰略,加強名優產品宣傳,提高納溪酒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
(十三)承擔全區酒類產業統計及運行監測分析,發布酒類產業信息,指導酒類企業生產。牽頭協調解決酒類企業運行中的困難和問題。
(十四)指導酒類企業開展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和酒旅融合發展工作,協調推進酒類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牽頭擬訂全區物流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六)協調、指導全區物流產業發展工作,研究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全區物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營造統一開放、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
(十七)組織擬訂全區物流集中發展區及重大物流項目規劃,擬訂物流集中發展區建設和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區級物流集中發展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十八)負責建立和完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負責先進運輸方式和現代物流技術的推廣,負責物流企業、物流市場的培育。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著力搞活流通促進消費,推進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加快開放合作,推動形成全方位、寬領域、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對全區經濟合作的統籌,推進內資、外資和招商有機融合發展,提升招商引資質量,發展壯大重點產業。圍繞白酒產業發展的總體部署,推動全產業鏈發展、企業整合發展、園區集群發展、核心品牌發展、質量安全發展“五位一體”,持續提升納溪產區核心競爭力。圍繞推動現代商貿物流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完善全區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夯實物流產業發展基礎,促進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關於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區發改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區商務局負責在區發改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關於境外投資管理,區商務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國內企業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進行審核的相關工作,區發改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境外投資項目進行審核的相關工作。關於併購安全審查,區發改局和區商務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開展外國投資者併購區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2.與區經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全區酒類行業管理工作,參與酒類技改項目立項、產業政策確認有關工作;牽頭負責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具體工作。區經科局負責全區工業行業巨觀管理工作,牽頭負責酒類技改項目立項、產業政策確認;統籌推進全區數字產業發展,指導電子商務產業推進。
3.與區交通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多式聯運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協調推進貨運場站建設,負責全區重大物流項目收集、審核、資金統籌、監督實施和考核。區交通局負責多式聯運體系建設中運輸路線的開通、公路及貨運場站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負責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監管和源頭安全監管,水路貨運的行業管理,協同申報上級交通部門物流產業專項資金中的重大物流項目。
4.與區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的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推動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監管,擬訂藥品流通過程中涉及質量與安全的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配合區商務局執行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公文處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目標考核、檔案、保密、普法、雙擁、綜治、維穩、信訪、督辦、應急管理、城鄉環境(愛國衛生)、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事務。承擔機關人事、財務、黨建、紀檢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及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組織聽證及行政賠償等事務。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二)市場建設運行股。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編制商品交易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批發、租賃、直銷、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管理。承擔區屬職權範圍內市場體系建設和主城區農貿市場規劃建設組織實施的指導職責。承擔全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分析和指導限額以上企業培育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措施建議,推進建立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長效機制;指導監督管理以納溪區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
(三)外經服務業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電子商務、物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全區物流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全區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服務業項目收集、儲備、推進的綜合組織協調工作;做好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生產性服務業集聚融合發展的培育工作;擬訂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動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商貿流通體系新興業態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牽頭承擔全區開放性經濟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指導促進加工貿易、技術貿易和服務貿易發展;組織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負責對外貿易統計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全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
(四)綜合監管股(安全環保股)。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對外經濟合作、酒類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促進全區對外經濟合作、酒類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和辦法,制定全區對外開放、酒業發展規劃、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履行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職責,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受理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舉報投訴;牽頭組織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安全專項方案和事故搶險救援應急預案,指導商貿企業和酒類生產企業落實預案演練;指導商貿流通企業和酒類生產企業落實安全教育,資證管理。發生事故後,維護現場及時報告,參加事故救援、處理。按照行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組織協調抓好職責範圍內的商貿行業(領域)、酒類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職責範圍內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

現任領導

賈富全 黨組書記、局長(兼酒業發展促進局局長)
黃桂南 黨組成員、區酒業發展促進中心主任
洪 敏 黨組成員、區經濟合作促進中心主任
孫書燕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 媛 副局長
易 平 黨組成員、區酒業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
陳 婷 區經濟合作促進中心副主任
毛新星 區經濟合作促進中心副主任
陳 靖 區酒業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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