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納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瀘州市納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納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瀘州市納溪區百梯巷20號
主要職責,事業單位,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和房地產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園林綠化事業、建設工程管理、建設工程造價諮詢管理、建設科技推廣運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參與納溪城市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參與納溪城鄉基礎設施各類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住房保障、城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住宅和房地產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全區住房和房地產行業管理;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中介、物業管理、房屋租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屋安全鑑定的管理。
(五)承擔全區開發建築業產業發展工作責任;協調解決產業運行發展中的問題。
(六)貫徹執行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及行業標準定額;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辦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勞動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本級政府管理的建設工程造價。
(七)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的責任。擬訂全區建築業規範性檔案;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接全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對外地建築企業(含招投標代理企業、監理企業)入納和個人從事建築業執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參與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區建築活動;指導建築業對外工程承包及建築勞務合作。
(八)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市場和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負責指導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備案;負責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負責全區城市建設和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監督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鎮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外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九)負責全區村鎮建設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發展小城鎮的政策,協調處理小城鎮建設的有關事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小城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
(十)承擔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負責審查城市公園綠化、道路綠化項目的設計方案;會同規劃管理部門依法劃定城市“綠線”,並監督管理;負責臨時占用綠地、城市樹木移植的審批和古樹名木的保護。
(十二)承擔推進綠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城鎮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和信息系統工作。
(十四)制定建設行業人才的培訓和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涉及住房和建設行業的信訪工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行業交流和合作。
(十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加強作風建設;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制度機制;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
(十六)承擔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遺留問題處理。
(十八)負責提供白蟻防治技術服務;負責蟻情檢查、全區房屋白蟻防治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目標管理、督查督辦、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網路輿情、新聞發布、會議紀要;負責組織人事、勞資、技術職稱、文書檔案和城建檔案管理、工會、機關後勤;負責保密、信訪維穩、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深化改革、雙擁、群團、無償獻血、棟樑工程、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財經紀律,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和預決算;負責擬定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建設管理股(安全管理股)。貫徹執行城鎮建設、安全生產、園林綠化、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對建設系統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建築領域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對外地建築業企業進入納溪或個人從事建築業執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推進綠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活動;負責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牽頭負責住建系統行業統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建築工程抗震辦公室)。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制及體制改革相關法律、政策研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建設系統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服務工作;負責依法治區、依法行政和涉法檔案審核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論證、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和市政工程項目審批工作。負責全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區住建局社會投資重點項目的前期對接工作;負責全區城市建設發展規劃、發展戰略的研究和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監督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參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變更審查;負責組織全區住建系統實施項目會商工作;負責指導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審核;參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建設的發展統籌工作;組織(參與)編制審定各項工程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負責外聘技術專家及管理工作;負責施工圖聯合審查備案(含消防設計備案和審核)工作。
(四)房屋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房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住房保障政策;負責房屋產權糾紛調查處理工作,城鄉房屋產權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監督指導物業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物業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負責房屋拆遷機構資質和拆遷人員資格審查;負責主城區危舊房安全監管和城鎮危房避險搬遷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被徵收房屋拆除工程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房屋中介機構行為的監管;負責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事業單位

瀘州市納溪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中心、瀘州市納溪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瀘州市納溪區房屋管理與市政園林 服務中心、瀘州市納溪區物業服務中心整合組建瀘州市納溪區現代生態新城服務中心(簡稱區現代生態新城服務中心)掛瀘州市納溪區物業服務中心、瀘州市納溪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保障中心牌子,為區政府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由瀘州市納溪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代管,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負責現代生態新城建設相關服務工作。
(二)參與擬定城市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參與城市 建設項目的發展統籌、謀劃包裝、項目計畫和進度的綜合調度。
(三)負責行使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非盈利性項目建設業主職 能和項目代建管理職能;負責承建項目的質量、進度、成本控制、信息、契約和安全管理以及組織協調工作。
(四)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保護工作;參與歷史風貌建 築保護利用工作;參與全區房屋白蟻防治工作。
(五)承擔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工地環保、文明施工、竣工驗收備案 (含消防和綠化)等服務保障工作;參與指導全區房屋安全鑑定;參與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六)參與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小城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保護工作。
(七)負責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兌付工作;負責為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提供服務等工作。
(八)負責全區房屋產權交易、房屋測繪管理、房屋租賃管理等相關服務工作。
(九)參與全區物業管理服務、指導和考核;參與組織開展 前期物業的承接查驗;參與指導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負責為全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提供服務。
(十)負責實施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參與指導鎮(街道)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十一)參與指導舊城及棚戶區改造和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住建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服務股。負責中心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財務、保密、信訪、宣傳、檔案、後勤、資產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二)重點項目服務股。參與擬定城市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參與城市建設項目的發展統籌、謀劃包裝、項目計畫和 進度的綜合調度。
(三)城市建設服務股。負責行使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非盈利 性項目建設業主職能和項目代建管理職能;負責承建項目的質量、進度、成本控制、信息、契約和安全管理以及組織協調工作;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保護工作;參與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利用工作;參與全區房屋白蟻防治工作。
(四)村鎮建設服務股。參與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小城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保護工作。
(五)質量安全服務股。承擔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工地環保、文明施工、竣工驗收備案 (含消防和綠化)等服務保障工作;參與指導全區房屋安全鑑定;參與全區農村住房建設施工質量安全的技術指導;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六)住房保障服務股。負責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和 租賃補貼兌付工作;負責為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提供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區房屋產權交易、房屋測繪管理、房屋租賃管理等相關服務工作。
(七)物業服務股。參與全區物業管理服務、指導和考核;組織開展前期物業的承接查驗;參與指導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負責為全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提供服務;參與指導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相關工作。
(八)徵收服務股。負責實施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 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參與指導鎮(街道)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參與指導舊城及棚戶區改造工作。

領導分工

伍興宇 局黨組書記
主持區住建局黨組全面工作。
付小剛 局長
主持區住建局行政全面工作。
何尚奎 局黨組成員、區現代生態新城服務中心主任
主持區現代生態新城服務中心全面工作。聯繫護國鎮。
屈生容 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組織人事、意識形態(含網路意識形態)、信息公開、宣傳、網信、國安、目標績效、督查督辦、精神文明、信訪維穩、雙擁、群團、統戰、保密和後勤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聯繫合面鎮。
鄔 克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小城鎮建設、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傳統村落保護、河(湖)長制、園林綠化、森林防滅火、歷史文化名鎮(村)、歷史風貌建築、白蟻防治等工作。分管村鎮建設服務股、城市建設服務股;聯繫大渡口鎮、安富街道。
王志彬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財務、審計、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房產交易、城鎮房屋管理、衛生健康、掃黑除惡等工作;協助物業行業綜合黨委書記工作。分管房屋管理股、綜合服務股(財務室);聯繫新樂鎮、東升街道。
王方奎 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負責工程技術、設計審查(含消防審查)、發展規劃(市政規劃專委會)、政策法規、依法行政、行政審批、規範性檔案審查、政務服務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股、總工辦;聯繫龍車鎮、豐樂鎮。
李艷坤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招商引資、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城市建設、海綿城市、城市更新、建築業發展、建築市場、建築工程、民工工資、城建檔案、統計,重點項目統籌、謀劃包裝、推進等工作;分管建設管理股、推進辦;聯繫天仙鎮、永寧街道。
盧如炳 區現代生態新城服務中心副主任
負責物業行業黨建、物業管理服務、物業承接查驗、維修資金管理、公租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等工作;分管物業服務股、住房保障服務股;聯繫上馬鎮。
歐 智 區現代生態新城服務中心副主任
負責安全生產、環保、應急,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竣工驗收備案(含消防驗收),參與房屋安全鑑定、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農村住房質量安全指導等工作;分管質量安全服務股;聯繫白節鎮。
高禮科 區現代生態新城服務中心副主任
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老舊小區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舊城及棚戶區改造等工作。分管舊改辦、重點項目服務股、徵收服務股;聯繫打古鎮。

辦公地址

納溪區百梯巷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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