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中發[1995]5號)、《國務院關於解決當前供銷合作社幾個突出問題的通知》(國發[1999]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供銷合作社深化改革,強化為農服務功能的通知》(川府發[2000]2號)和《瀘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強化為農服務功能的通知》(瀘市府發[2000]64號)檔案精神,瀘州市江陽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以下簡稱區供銷社)機構編制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江陽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地點:瀘州市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簡介,主要工作任務,內社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簡介
職能調整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區供銷社由過去直接管理區直屬企業,轉為以出資人身份行使對區直屬社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除國家委託的政策性經營任務外,區供銷社不再對基層社下達經營性指標。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區供銷社由過去直接管理區直屬企業,轉為以出資人身份行使對區直屬社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除國家委託的政策性經營任務外,區供銷社不再對基層社下達經營性指標。
主要工作任務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的有關決定。
(二)研究制定全區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合作經濟的多種實現形式。
(三)在政府授權下,承擔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儲備、調運有關救災物資工作。
(四)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研究供銷合作社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了解、反映供銷社系統和農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全區供銷社系統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扶持發展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等中介組織,加強商品供求、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建設。
(六)圍繞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做好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七)監督、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並按出資額依法有受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
(八)承擔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研究制定全區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合作經濟的多種實現形式。
(三)在政府授權下,承擔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儲備、調運有關救災物資工作。
(四)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研究供銷合作社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了解、反映供銷社系統和農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全區供銷社系統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扶持發展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等中介組織,加強商品供求、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建設。
(六)圍繞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做好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七)監督、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並按出資額依法有受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
(八)承擔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社機構
瀘州市江陽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設3個職能股(室)。
(一)人秘股(與黨辦、行辦、紀監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有:1.收集、整理、起草綜合性工作計畫、總結、報告;負責供銷社體制改革的綜合工作和機關政策問題的處理;協助區社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目標管理、政務信息及接待後勤服務工作。2.負責系統日常的黨務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及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制定全系統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和政治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及各種崗位培訓;負責開展勞動競賽、評比表彰先進工作。3.負責全系統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及各種社會統籌;負責企業領導幹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職工調進調出、任免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4.制定系統安全工作的管理規章制度,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的防範、救濟及以工代賑工作;負責全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及法律教育工作。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系統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民眾來信來訪接待、調查、核實、回復工作;在區社黨委、紀委領導下做好違紀黨員、幹部的立案查處工作。
(三)會統股(與統計、物價、審計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有:1.組織實施國家、總社、省、市社及有關部門財務、會計和稅務、信貸的法律法規,指導本系統和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管理專項資金,組織資金調劑,負責社有資產管理及系統社員股金管理、使用工作;負責系統基建項目的初審工作,提出立項建議,辦理專項撥款和專項貸款的分配使用;組織實施和編制本系統固定資產投資計畫。2.制訂全系統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訂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重要農產品的產需平衡及儲備計畫;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情況,為各級政府價格決策提供政策建議;負責系統經濟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組織對農村市場的分析和預測、預報。3.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審計的法律制度,搞好企業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負責建立本系統審計網路隊伍。
(三)業務股(與科技工業、基層合作指導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有:1.研究本系統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供銷社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本系統再生資源、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儲備的管理;研究擬定企業發展規劃和行銷策略,指導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基層農技服務工作。2、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委、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有關經營服務措施,指導企業參與農業結構調整及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3.組織編制系統科技規劃,指導本系統科技管理工作;協調本系統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產品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推動指導農民科技知識普及及科技興農工作。
(一)人秘股(與黨辦、行辦、紀監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有:1.收集、整理、起草綜合性工作計畫、總結、報告;負責供銷社體制改革的綜合工作和機關政策問題的處理;協助區社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目標管理、政務信息及接待後勤服務工作。2.負責系統日常的黨務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及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制定全系統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和政治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及各種崗位培訓;負責開展勞動競賽、評比表彰先進工作。3.負責全系統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及各種社會統籌;負責企業領導幹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職工調進調出、任免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4.制定系統安全工作的管理規章制度,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的防範、救濟及以工代賑工作;負責全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及法律教育工作。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系統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民眾來信來訪接待、調查、核實、回復工作;在區社黨委、紀委領導下做好違紀黨員、幹部的立案查處工作。
(三)會統股(與統計、物價、審計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有:1.組織實施國家、總社、省、市社及有關部門財務、會計和稅務、信貸的法律法規,指導本系統和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管理專項資金,組織資金調劑,負責社有資產管理及系統社員股金管理、使用工作;負責系統基建項目的初審工作,提出立項建議,辦理專項撥款和專項貸款的分配使用;組織實施和編制本系統固定資產投資計畫。2.制訂全系統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訂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重要農產品的產需平衡及儲備計畫;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情況,為各級政府價格決策提供政策建議;負責系統經濟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組織對農村市場的分析和預測、預報。3.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審計的法律制度,搞好企業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負責建立本系統審計網路隊伍。
(三)業務股(與科技工業、基層合作指導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有:1.研究本系統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供銷社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本系統再生資源、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儲備的管理;研究擬定企業發展規劃和行銷策略,指導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基層農技服務工作。2、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委、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有關經營服務措施,指導企業參與農業結構調整及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3.組織編制系統科技規劃,指導本系統科技管理工作;協調本系統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產品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推動指導農民科技知識普及及科技興農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瀘州市江陽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事業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黨委書記和紀檢書記按區委規定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