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瀘州市殘聯一般指本詞條

瀘州市殘疾人聯合會是經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國家法律確認的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事業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 別名:瀘州市殘聯
  • 地區:瀘州市
  • 類型:事業團體
  • 所在國家:中國
  • 現任領導劉本國
歷史沿革,工作概況,主要職責,工作範圍,所獲榮譽,現任領導,部門職責,

歷史沿革

瀘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的前身為瀘州市盲聾啞協會。1990年,瀘州市人民政府根據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需要,批准成立瀘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副縣級)。1998年升格為正縣級單位。

工作概況

市殘聯由市政府領導同志聯繫,業務上接受四川省殘聯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對口指導,在市計畫中單列戶頭,與各縣、區建立業務聯繫。
市殘聯實行代表大會制度,每5年召開一次,選舉本屆殘聯主席團;市殘聯主席由一名副市長擔任,副主席由有關委、辦、局領導和殘疾人代表組成;執行理事會在主席團領導下工作。
瀘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是常設執行機構。市殘在線上關下設2科1室(辦公室、組織宣傳發展科、康復教育就業科),直屬單位2個(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分別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瀘州市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和殘疾人的勞動就業、特殊教育、職業培訓、扶貧解困、康復、宣傳、文體、政策研究、無障礙設施和國際交往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三)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職業培訓、扶貧、文化、體育、科研、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五)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規章、政策、規劃和計畫,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六)協助縣、區黨委考察縣、區殘聯領導班子和做好殘聯幹部的管理工作,對全市縣、區和企事業單位殘聯組織負責人進行培訓。
(七)承擔瀘州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八)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工作,指導監督和巨觀管理殘聯繫統的殘疾人福利企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監督實施殘疾人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
(九)負責對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和經濟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十)統籌開展為殘疾人事業募捐活動。
(十一)開展殘疾人事業的隊伍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省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範圍

瀘州市現有殘疾人36.3萬。其中,肢體殘疾8.9萬人,占全市殘疾人總數的24.5%;聽力殘疾8.54萬人,占全市殘疾人總數的23.5%;視力殘疾7.02萬人,占全市殘疾人總數的19.34%;精神殘疾2.97萬人,占全市殘疾人總數的8.18%;智力殘疾2.35萬人,占全市殘疾人總數的6.47%;語言殘疾0.48萬人,占全市殘疾人總數的1.32%;多重殘疾5.74萬人,占全市殘疾人總數的15.81%。
自瀘州市殘疾人聯合會成立以來,瀘州市殘疾人事業在瀘州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省殘聯的指導下,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緊緊依託中國殘疾人事業和瀘州經濟社會發展,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取得了顯著進展,殘疾人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2015-2018年全國殘疾人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現任領導

劉本國 黨組書記、理事長 負責市殘聯全面工作。聯繫合江縣,肢殘人協會。
陳 儒 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負責黨建、群團、意識形態(含網路意識形態)、國家安全(含網路安全)、目標考核、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機要保密、財務管理、駐村幫扶、“量體裁衣”式殘疾人服務工作、組聯、宣文體、維權、培訓、安全生產、社會治理、統戰、“一網通辦”工作,分管辦公室和組織宣傳發展科(政策法規科)。聯繫江陽區、瀘縣,盲人協會。
田 忠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督查督辦工作。聯繫龍馬潭區,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
王 宇 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負責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鄉村振興工作,協調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工作。分管康復教育就業科、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聯繫敘永縣、古藺縣,聾人協會。
徐 勇 黨組成員、組宣科科長 負責組宣科工作。聯繫納溪區,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

部門職責

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會務會、辦公會及會級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統計信息、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財務、審計等機關行政事務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組織宣傳發展科:負責殘疾人組織自身建設、法律援助、普法、維權、宣傳、文化、體育、信訪、扶殘助殘活動、殘聯外事、無障礙設施建設、殘疾人工作者培訓、殘疾人狀況調研等工作;聯絡、教育、培養、表彰殘疾人;殘疾人證核發、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承擔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的日常工作。
康復教育就業科:負責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社會保障工作。
勞動就業服務所(市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開展殘疾人勞動資源和社會用工調查、勞動能力評估、求職登記、就業諮詢、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安置殘疾人就業審核、開展“三類”殘疾人集中托養等工作。
康復服務中心(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科研工作,培訓基層康復技術骨幹;宣傳普及康復知識和殘疾預防知識;承擔殘疾人假肢、矯形器等用品用具組織管理、供應、維修服務工作;負責殘疾人社區康復及外援康復項目工作;指導殘疾人開展文化、體育、娛樂活動並提供服務;指導基層殘疾人康復機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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