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定縣醫療保障局是瀘定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瀘定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定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瀘定縣田壩政務中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具體辦法,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保持醫療保障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三)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落實全州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全州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和治療、醫院製劑等相關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健全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實施。
(七)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貫徹執行全州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指導全縣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監督管理全縣醫保經辦服務工作。
(九)負責規劃實施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機要保密、機關黨建、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黨務政務公開、檔案管理、會務、文電、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安全、信息、宣傳、信訪、目標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務群團、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本單位本行業各類改革工作。
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經費預決算。負責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承擔醫療保障基金清算及下撥計畫,負責醫療保障基金運行風險預警,保持醫療保障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二)法規與基金監管股
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具體辦法。貫徹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
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貫徹執行醫療保障智慧型審核監控標準,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和內控管理風險防範,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綜合業務指導股
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貫徹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承擔全縣各項醫療保障參保擴面和待遇貫徹執行工作,制定全縣經辦服務和內控管理風險防範制度,規範經辦服務視窗建設。
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監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實施。組織落實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管理,貫徹執行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和治療、醫院製劑等目錄和支付標準。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貫徹執行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貫徹執行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規範全縣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
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信息化和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負責開展全縣醫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務和大數據套用平台運用。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貫徹執行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承擔異地就醫聯網擴面和結算數據清算管理。承擔有關統計與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及機關黨辦。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四川省〈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細則》(川委發〔2012〕6號)、《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川委辦〔2016〕49號)和《關於<瀘定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瀘機改發〔2019〕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設定。達到設定條件的,由縣委編委按規定程式研究設定並明確領導職數。機關黨委及機關黨辦負責本部門及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組織工作。
人員編制
瀘定縣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長(室主任)3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