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6月17日起對瀏陽市溪江鄉衛生院、瀏陽市永安鎮中心衛生院2013年度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以及財政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為了切實履行財政部門會計監督職能,全面提升我市會計信息質量,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會計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湘財監〔2014〕2號)的規定和年度財政檢查工作計畫,我局於6月17日起對瀏陽市溪江鄉衛生院、瀏陽市永安鎮中心衛生院2013年度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以及財政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從檢查情況來看,衛生院的業務範圍主要是醫療與預防保健服務,醫療與護理、常見病、多發病護理預防保健、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實施、合作醫療組織、衛生監督與衛生信息管理。兩個單位均執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使用用友軟體,財務人員配置齊全,制定了財務管理等相關制度。實有資金賬戶於2013年4月份撤消,由衛生局衛生績效考核管理中心管理資金。單位財務核算比較規範,均能按照《會計法》和相關會計制度,依法設定帳薄,根據經濟業務事項填制憑證,登記會計帳薄,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將各種財務資料歸檔。但同時也存在賬務處理不規範、原始憑證不規範等問題。
我局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向衛生局進行了反饋,對單位送達了《會計監督檢查報告徵求意見書》、《檢查報告》、《2014年度會計監督檢查整改通知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單位限期整改,調整相關賬務,並將整改情況書面上報市財政監督檢查局。我局將進一步督促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因醫藥行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今後我局將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醫藥行業的統一管理模式,以促進醫藥事業更好的發展。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