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組織計畫生育技術鑑定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編制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配合相關部門對計畫生育藥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瀏陽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所在城市:瀏陽市
  • 內設機構:6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有關部門制訂相關的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管理。
(二)研究制訂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的發展計畫。
(三)負責計畫生育統計,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考核評估,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四)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法制工作培訓、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使用和《再生育證》的審批發放工作,負責監督落實國家、省、市各項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五)依法管理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執法監督,
(六)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機制。
(七)制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
(八)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管理局屬單位,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監督落實國家、省、市各項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九)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開展全民性、社會性、公益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及督查,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機要保密、文書檔案、車輛管理以及重要接待等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查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制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全市再生育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市非醫學原因終止妊娠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市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協助做好綜合治理全市人口性別偏高問題工作,查處“兩非”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依法行政工作。
(三)規劃統計科
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研究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的執行意見;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四)人事科技科
制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人員教育培訓規劃;負責機關及二級機構單位的人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工作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技術服務人員的資格審定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組織計畫生育技術鑑定工作;組織開展優生優育優教工作。
(五)財務科
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指導、監督鄉鎮(街道)計畫生育經費的財務管理和社會撫養費管理;管理機關的國有資產,負責機關政府採購;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宣傳、執行、監督和協調等工作;組織落實上級主管部門部署的各項獎勵扶助工作。
(六)流動人口管理科
制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機制;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匯總與分析;指導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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