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皇姑區衛生健康局

瀋陽市皇姑區衛生健康局

瀋陽市皇姑區衛生健康局,是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皇姑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皇姑區松花江街3號A座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報告。
(四)組織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監督醫療機構醫用器械的採購及使用;組織、協調、落實各項醫改政策,組織實施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六)負責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規範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測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落實情況,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相關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監督並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組織落實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醫療糾紛調解、醫療事故鑑定受理和行政執法案件聽證工作。
(十)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晉升和聘任;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組織實施在職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承擔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對管轄區域實行衛生行政管理,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登記、註冊和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綜合統計;負責社會辦醫的審批管理。
(十二)宣傳和貫徹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統一規劃和部署區域愛國衛生工作,指導、監督、檢查、評價和協調愛國衛生工作;動員和組織全社會成員參加除害防病的社會衛生活動。
(十三)組織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類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指導中醫藥教育、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
(十四)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在業務上對區衛生健康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進行指導監督。
(十六)負責本行業系統及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十七)負責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納入本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內容。
(十八)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建設和群團工作。
(十九)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入口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名稱: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黨務、組織、宣傳、工會、統戰、共青團、婦聯和老幹部等工作;負責幹部的日常管理、考核任免、培訓教育、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依法行政、安全生產、提案辦理、檔案管理、信訪穩定、安全保密、後勤保障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調研、督查、文電、印鑑、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工作;負責區屬衛生事業單位用工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實行全員聘用契約和崗位聘任制;負責局機關和區屬衛生事業單位人員調配、職務晉升、崗位聘任、勞資管理、統計年報、考核獎懲、法人年檢等工作;負責全區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護士資格考試的報名、審核工作;負責機關離休幹部醫藥費審核、上報和機關醫療保險申報等工作;承擔權責清單的動態調整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名稱: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能:負責衛生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現場勘驗、竣工驗收、專家審驗和案卷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和計畫生育服務許可、醫師執業註冊審批、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放射診療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護士執業註冊等事項;負責特殊審批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負責全區醫療衛生系統統計、衛生機構(組織)分類代碼證的編制等工作。
(三)名稱:醫政科
主要職能:負責區直管醫療機構業務檢查、監督指導工作;組織協調轄區內醫療機構醫療糾紛的調解、二級以下醫療事故的鑑定委託工作;貫徹執行中醫藥政策,促進中醫類醫療機構的健康發展;組織協調徵兵和高考體檢及大型社會急救等工作,承擔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負責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中的醫療救護工作;負責組織全區醫療和護理人員的管理培訓,醫療機構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中醫師承及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報名初審,醫療機構外聘醫護人員資質審核等工作。
(四)名稱:基層衛生健康科
主要職能:負責對區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統一規劃、組織指導;負責對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質量控制,並實施績效考核;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負責組織、協調、落實各項醫改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管理、監督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藥品的統一採購、配送和使用工作;負責推進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名稱: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主要職能: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生育政策,指導和審批計畫生育相關手續的辦理;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依法查處違反《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指導全區計畫生育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落實計畫生育獎勵和扶助制度,兌現計畫生育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齡工作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六)名稱: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能:負責編制全區衛生健康系統經濟計畫指標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計生事業的預算、決算、預算外資金和有關醫療藥品的價格管理;負責財會報表、財會帳簿、票據的管理;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財務票據的審核;負責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七)名稱: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擬定全區愛國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促和考核愛國衛生各成員單位及轄區內的各類組織履行愛國衛生職責情況;負責愛國衛生監督執法,對公共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級衛生城區和衛生先進單位的創建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公共衛生病媒生物消殺防制、公共場所控煙、健康教育、科學衛生知識普及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考核各社區履行愛國衛生職責情況;負責愛國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對社區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級衛生城區和衛生先進單位的創建工作;負責組織全區義務勞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社區病媒生物消殺防制、公共場所控煙、健康教育、科學衛生知識普及等工作。

現任領導

李波為皇姑區衛生健康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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