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

《瀋陽市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是瀋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應急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
  • 發布單位:瀋陽市人民政府
總則,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應急準備,預警級別,應急回響,災情報告和評估,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附則,

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全市應對暴風雪災害的綜合防禦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遼寧省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和《瀋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我市所轄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暴風雪災害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後恢復與重建等活動,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損失;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實行分級管理,部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堅持軍地聯動,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
應對暴風雪災害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市政府成立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建設、公安、民政、交通、農業、工業方面的副市長擔任,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市應急辦),主任由市政府秘書長兼任。
成員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應急辦)、市城管局(市除雪指揮部)、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氣象局、市房產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農委、市商業局、市物價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衛生局、市廣電局、市糧食局、市旅遊局、市動物衛生監管局、市信息產業局、中國移動通信瀋陽分公司、中國網通公司瀋陽市分公司、瀋陽電業局、市煤氣總公司、市自來水總公司、瀋陽鐵路局、瀋陽警備區、桃仙國際機場。
2.2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領導全市暴風雪災害的防禦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區、縣(市)和市直有關部門的災害防禦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災情並決定請求省政府支援等。
2.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市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暴風雪災害發生髮展趨勢進行研判,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接收、匯總,起草災情報告;完成市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政府辦公廳(市應急辦):負責綜合協調全市搶險救災資源,及時傳達市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負責災情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承擔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市除雪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城區除運雪的指揮、協調、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匯報災情及除雪抗災情況,適時提出抗雪救災建議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組織專業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橋樑和交通幹道積雪,確保城市交通暢通。
各區除雪指揮部:要及時貫徹落實市除雪指揮部命令;負責發動全區力量,調集足夠的人力、車輛戰勝雪災;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各類事件和事故組織處置工作,並及時向市除雪指揮部上報;按照市除雪指揮部的要求,定時反饋所轄區域內的除運雪進展情況。
市委宣傳部: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搶險救災的宣傳報導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救災項目的安排,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
市經委:負責救援物資、藥品和醫療器械儲備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救援物資的生產和調運,組織市電業局制定電力系統暴風雪應急預案。
市財政局:負責救災資金下撥、管理、監督;負責除運雪物資、機械設備資金的籌措,追加除運雪資金投入,並保證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負責向上級財政部門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市建委:負責協調保障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設施正常運行;對臨時建築物、工地塔吊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防止倒塌傷人。
市行政執法局:負責做好社會化除雪工作的執法檢查工作,對拒不除雪和除雪質量不達標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罰。
市公安局:負責消除災區和除運雪工作中的不穩定因素,參加除雪聯合執法隊伍的檢查處罰工作;負責交通疏導和調流工作;按照市除雪指揮部要求,對必要的橋樑、街路實施封道除雪。
市工商局:負責加強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對哄抬物價、強買強賣、摻雜使假、缺尺少秤、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進行及時查處。
市氣象局:負責暴風雪的監測、預警工作;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為啟動和終止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根據指揮部指示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市房產局:負責協調保障城市供熱,指導住宅小區的除雪工作,對危房進行安全檢查,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發生。
市交通局:負責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組織調配好足夠的客、貨車輛,並根據需要確定運營時間;安排調度好客運公車輛,確保不因車輛滯留造成除雪阻礙;負責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車輛及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險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確保學生及學校的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負責協調中、國小校內除雪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和災後困難民眾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參與災後恢復與重建規劃的編制工作。
市農委:負責制定和實施農村雪災應急預案;及時了解和掌握農業受災情況,分析雪災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組織專家對受災農戶給予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統籌安排農業救災資金;負責核實農業災情,及時報市政府。
市商業局:負責保證災區各類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做好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及時報告監測情況;會同物價部門做好市場監管和平抑物價,維護市場穩定。
市物價局:負責災區各類生活必需品的物價監管工作,維護市場物價穩定。
市中小企業局:負責統計中小企業的受災情況。
市衛生局:負責災區的醫療救援和食品與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市廣電局:負責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發布暴風雪預警信息和宣傳報導救災工作,恢復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等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向災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糧、油等物資保障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因雪災滯留在景區內的遊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負責向本行業發布雪災預警信息;負責組織制定旅遊系統防禦雪災應急預案。
市動物衛生監管局: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畜牧業雪災應急預案;組織因雪災被困畜禽的緊急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力量向重點場戶運送飼草、飼料;採取措施預防動物疫病發生,對患病畜禽及時救治,對因災死亡的畜禽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市信息產業局、移動瀋陽分公司、網通瀋陽分公司:負責通信系統的搶險和恢復工作,確保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及時恢復雪災損毀的通信設施。
瀋陽電業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力系統雪災應急預案;負責電網供電設施、設備的搶險搶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農業生產安全用電。
市煤氣總公司:負責組織實施煤氣系統雪災應急預案;負責煤氣管網設施、設備的搶險搶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用氣。
市自來水公司:負責組織實施自來水系統雪災應急預案;負責自來水管網設施、設備的搶險搶修工作,防止跑、漏水事故的發生;保障城鄉居民的正常用水。
瀋陽鐵路局:負責組織鐵路系統的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恢復鐵路交通運輸,保障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
瀋陽警備區:負責指揮所屬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根據災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協調駐軍參加除雪救災。

應急準備

3.1資金準備
各區、縣(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應急儲備金制度,一旦發生暴風雪,要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3.2物資儲備
各區、縣(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安排專項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購置和儲備一定數量的除雪機械設備,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備必要的專用車輛、專業除雪物資和設備,保證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購置和儲備一定的除雪專用工具,為全民參加除雪行動提供保障。
民政部門要儲備棉帳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災物資,確保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優先調用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到達。
能源電力部門要做好正常供熱、供電所需物資和設備的儲備工作,確保在雪災中供熱、供電正常運行。
通信部門要儲備必要的應急通信設備,保障搶險救災行動通信暢通。
3.3應急聯絡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建立聯絡員制度,明確聯絡員的工作職責、通信方式、報告程式、報告內容等,確保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溝通聯絡暢通。
3.4預警發布
氣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按相關規定及時發布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廣播電視、電信等公共事業運營企業及城管等部門和單位,應按有關要求及時、無償播報和轉發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
3.5應急隊伍
公安、交通、城管、電力、通信、衛生、農業、動物衛生監管、民航、鐵路等部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各種應急行動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實施。

預警級別

根據中國氣象局2007年6月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暴風雪災害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依次分為暴雪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4.1紅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2橙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3黃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4.4藍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應急回響

5.1回響原則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後,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先主後次、先急後緩、先重後輕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密切配合,軍地聯合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5.2回響條件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後,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充分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雪情發生後,對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5.3應急行動
雪災發生後,市政府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下發緊急通知,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除雪救災工作。
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本預案明確的職責,組織開展除雪救災工作。
市、區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收集和掌握災情信息,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組織專家對災情進行分析研判,匯總和起草災害報告,編輯災情專報,做好災情評估總結工作。
市、區除雪指揮部要及時發布城市除運雪預警,全力以赴做好除運雪的指揮、調度、監督、檢查及預警規定的各項工作。
城管部門要認真落實除雪指揮部的工作部署,快速調集一切除運雪力量和資源,在48小時內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幹道。
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單位及時播報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廣泛宣傳搶險救災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正面輿論引導作用,宣傳和動員民眾參加除雪救災行動。
氣象部門要加強監測、預報、會商和研判工作,及時提出氣象決策建議,按規定發布預警和防範信息。
財政部門要及時收集匯總災害損失情況,根據市政府決定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除雪指揮部的要求,及時開展社會化除雪執法檢查工作,對拒不除雪和除雪質量不達標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罰。
建設、房產部門要迅速組織協調自來水、煤氣、供熱等部門及時搶修受損公共設施,保障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等市政設施正常運行。
交通部門要迅速調集人員和除雪機械設備,清除公路積雪,72小時之內打通轄區內國道、省道,保證主要交通幹線暢通,對被困公路上的車輛和人員提供必要的救援。
公安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部署警力,加強災區的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維護災區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城區幹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導,維護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發改委要及時安排救災項目,落實項目建設資金,並做好督促和檢查工作。
經委要制定實施物資保障計畫,協調有關單位按時完成所需保障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撥。
教育部門要加大對校園的風險隱患排查,及時對危房進行除雪加固,確保在校人員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組織學校師生參加除雪工作。
民政部門要迅速核查、匯總和上報災情,及時向重災地區下撥棉帳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資,解決因災困難民眾吃飯、取暖等問題;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對口申請專項救助物資和資金支持。
鐵路部門要組織力量及時清除鐵路道口、車站等重要路段積雪,保證列車正常運行;及時安置和疏散因列車延誤滯留的旅客,維護鐵路的正常秩序。
機場管理部門要及時發布航班延誤信息,根據機場地面和空中管理情況,迅速下達關閉機場指令;組織專業力量和專業除雪機械清除機場積雪,儘快開放機場,恢復通航;對因航班延誤滯留的旅客要做好宣傳和疏導工作,妥善安排滯留旅客住宿、食品和飲水等生活保障。
旅遊部門要及時向旅遊經營單位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遊客;組織協調有關專業力量對遇險遊客實施緊急救助。
電力部門要適時監測電網運行動態,組織專業力量對受損電力設施進行搶修和恢復,全力保障電網正常運行,保證居民和企業正常用電。
通信部門要組織調動通信專業搶修隊伍和電信運營企業,及時恢復雪災損毀的通信設施,確保通信暢通。
動物衛生監管部門要指導畜牧企業和養殖戶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開通飼草、飼料綠色運輸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災。組織力量預防和控制動物重大疫病發生,及時消除動物疫情隱患。
商業和糧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啟動肉、蛋、菜和糧油等市場監測機制,密切跟蹤上述商品供求和價格變化情況,做好貨源組織和調運,保證市場供應,維護價格穩定,防止出現斷檔、脫銷。
農業部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設施農業受災和損失情況,組織力量深入農村指導農民開展生產自救。
衛生部門要組織醫療救護力量,配備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救治受傷和凍傷人員。
需駐軍部隊支援的,由瀋陽警備區協調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鄉鎮、社區、村屯等基層組織,要組織、動員廣大民眾,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參加抗擊暴風雪行動。
5.4回響終止
暴風雪天氣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回響,並立即向社會公布。

災情報告和評估

6.1災情的責任報告和評估單位
各區、縣(市)政府是暴風雪災害報告的責任主體,市發改委、經委、教育、公安、民政、財政、建委、城管、房產、交通、物價、工商、中小企業、農委、商業、衛生、廣播電視、糧食、旅遊、動物衛生監管,氣象、通信、鐵路、民航、電力、煤氣、自來水等部門,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6.2災情報告時限要求
雪災發生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了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並跟蹤了解、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
災情報告的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
6.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範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交通、航空、電力、農業、通信等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和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地區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當地政府組織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後,各級政府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災區政府要儘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重點受災企業、受災農戶、養殖戶等實施有效救助,幫助災民重建家園,恢復生產。
(二)民政、財政部門要全面啟動災情核查機制,統籌安排救災資金,確保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儘快對損毀校舍進行修復,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四)發改委、建委、房產、煤氣、自來水、交通、電力、信息產業、廣播電視等部門要組織做好災區供電、供水、供氣、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工作。
(五)市經委等部門要積極組織工業企業抗災自救,儘快恢復生產。
(六)商業、糧食、物價、工商等部門要做好糧油及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供應和調控工作,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維護價格的基本穩定和正常的市場秩序。
(七)農委、動物衛生監管部門要組織畜牧企業和養殖戶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飼料及時供應。要採取措施,有效控制災區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
(八)衛生部門要做好因雪災凍傷、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及受損醫療場所的恢復工作。

附則

8.1獎勵
(1)各級政府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因參與雪災搶險救災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8.2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8.3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1)本預案是市政府指導暴風雪災害救援工作的專項預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
(2)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並報市政府應急辦備案。
(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和街道、鄉鎮、社區、村屯應制定雪災應急行動預案和各類保障計畫。
(4)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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