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參與擬訂全區商貿發展規劃,擬訂並執行有關實施細則、管理辦法,協調全區對外開放工作,研究擬訂全區對外開放相關政策。
(二)組織貫徹實施省、市商貿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參加各類展會等區域經濟合作活動,推動商貿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和現代流通技術的推廣和套用,促進商貿流通業現代化建設。
(三)參與擬訂全區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商品現貨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日用消費品、
生產資料市場轉型升級。
(四)協調整頓和規範
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貫徹落實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規範零售商促銷、零售商與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組織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等商貿流通領域制定發展規劃和政策。
(六)分析、研究全區外商投資情況,負責全區實際利用外資的調度、統計及分析工作,定期向區政府報送實際利用外資的動態。擬訂全區外商投資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按照國家、省、市商務部門授權,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契約、章程和重大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貫徹執行有關外商投資及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政策和規定,受理外商投訴。
(七)擬訂和執行全區對外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全區進出口計畫並組織實施,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全區進出口貿易運行情況,參與對外經濟貿易調控政策的研究並提出有關建議,推進全區對外貿易發展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商務部門有關進出口環節的方針政策和相關工作措施,指導管理
機電產品進出口、加工貿易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參加省、市在國內外舉辦的各種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銷會活動,貫徹執行省、市外貿發展基金項目等政策,負責全區外經貿相關數據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外經貿的標準化、信息化工作,貫徹執行省、市組織的外經貿行業專業人才培訓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的方針政策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管理全區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標工作,執行國際技術出口管制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全區服務外包與科技興貿政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工作,推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依法管理和監督
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工作,貫徹執行對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
(十)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實施開展國內外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計畫,負責全區重大項目對外招商的計畫、組織、協調和跟蹤服務工作,組織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和重大招商項目的對外談判,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協調服務以及統計、監督和績效考評等招商引資綜合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協調和處理全區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事務,負責辦理全區因公出國(境)任務工作及相關手續的報批、報備事宜,負責為因公出國(境)人員辦理護照、通行證、簽證等相關證件,負責因公出國人員回國後護照收取工作,並按規定及時送相關部門保存。
(十二)負責指導、督促區內重點大型商場、超市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及專人負責制度,督促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所有商貿流通企業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巡查,並配合相關執法部門對商貿流通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對外貿易出口加工企業遵守有關公約、條約和
世界貿易組織有關條款,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生態環境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瀋陽市大東區商務局要加強全區招商引資綜合管理、外貿出口工作。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黨組織建設工作。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全區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區商務局負責在區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2.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再生資源回收、汽車銷售等商貿流通領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上述領域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統籌協調推進相關領域重大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公共節能管理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的建設、黨管幹部、黨管人才、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建設等黨務工作和群團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檔案、文字綜合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生態環境相關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工作。
(二)商貿運行科。負責全區商貿領域經濟運行相關工作。負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計畫、調度、運行分析、考核等相關工作,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商品供求狀況的綜合分析、預測預警;負責國家商務部大東區重點商業企業市場運行監測工作;負責全區實際到位內資計畫、調度、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區實際利用外資的調度、統計及分析工作;分析國際經貿形勢,負責全區進出口貿易運行情況綜合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全區外經貿有關數據的統計工作。
(三)商貿流通科(電子商務科、安全科)。負責協調培育現代流通組織形式,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組織企業參加有關商品展銷及經貿洽談活動;負責商品現貨市場和商業網點規劃建設;負責特色街路、社區商業、物流產業等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推進商貿集聚區建設發展,對集聚區主要經濟運行數據進行監控;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和新興業態的發展,扶持老字號企業發展;負責指導電子商務企業運營發展,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合作;負責商貿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等商貿流通領域制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商貿領域扶持政策的組織申報。
(四)外事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統籌管理全區外貿進出口工作;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協調處理全區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事務;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按照國家、省、市商務部門的授權,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契約、章程和重大變更事項;負責受理外商投訴;負責全區開拓國際市場工作,組織、指導進出口企業參加國內外貿易洽談會、展覽會;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扶持對外貿易發展政策和專項資金申報工作;負責省、市服務外包的政策落實工作;負責全區赴國(境)外出訪的相關手續的報批、報備工作。
(五)招商服務科。負責國內外招商引資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在談項目的統計整理及相關項目庫的建設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招商引資計畫;負責引進內、外資項目申報證明材料及統計分析上報工作;負責招商情況的綜合分析、招商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對外招商情況的宣傳工作;負責赴外招商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境內外代表團來訪的組織、安排及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