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商務局

瀋陽市商務局

瀋陽市商務局是瀋陽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瀋陽市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遼寧省委、瀋陽市委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瀋陽市商務局局長為史浩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商務局
  • 辦公地址:瀋陽市青年大街35號國貿大廈
  • 性質: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朱翎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要求,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和執行有關實施細則、管理辦法。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的政策建議,推動商貿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和現代流通技術的推廣和套用,促進商貿流通業現代化建設。
(三)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商品現貨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進日用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轉型升級。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規範零售商促銷、零售商與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組織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的套用和發展。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研究擬訂全市會展經濟發展目標、方向及促進會展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擬定會展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大型會展活動的服務工作,推進會展業對外開放。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全市年度會展專項資金計畫並實施監督和管理。承擔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職責。
(七)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負責全市實際利用外資的調度、統計及分析工作。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按照國家商務部和省商務廳的授權,管理和指導區、縣(市)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契約、章程和重大變更事項。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
(八)負責全市重大項目對外招商的計畫、組織、協調和跟蹤服務工作,組織重大招商項目的對外談判,指導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協調各招商辦公室對外招商工作。負責對各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巨觀管理、政策指導和檢查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對外開放協調工作。
(九)負責研究擬訂全市對內開放相關政策,組織實施開展國內招商引資工作,編制全市引進內資計畫,指導市政府國內駐外辦事機構開展國內招商引資工作。
(十)擬訂和執行全市外貿進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市進出口貿易運行情況,提出全市進出口貿易的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調控建議,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畫,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負責國家授權範圍內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的簽發和進出口商品配額的管理工作,組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及相關工作,管理出口商品商標註冊登記後的有關事務,指導、監督我市在國內外舉辦的各種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銷會活動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負責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及加工貿易的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對外技術貿易的方針、政策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管理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標工作,實施國際技術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全市服務外包與科技興貿政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工作,組織推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對外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及省有關要求,負責全市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工作,負責組織推進國內區域經濟合作交流。
(十三)擬訂全市有關外商投資及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政策和規定,監督、檢查和指導市直有關部門改善外商投資環境工作,受理外商投訴。
(十四)參與對外經濟貿易調控政策的研究並提出有關建議,負責全市外貿發展基金項目的選定和風險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外經貿工作的信息發布及有關統計工作,負責外經貿的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外經貿行業專業人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全市口岸發展建設、綜合管理和督促檢查工作,協調口岸各單位需要地方政府幫助解決的有關事項以及口岸各單位之間的工作關係。
(十七)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入口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要加強全市招商引資綜合管理和外貿出口工作,加快推進瀋陽綜合保稅區建設。
2.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黨組織建設工作。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等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市外商投資優勢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擬訂並聯合發布。
2.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承擔全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二)綜合處。負責組織擬訂全市商貿流通、外經貿、對外開放重點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參與全市重大課題研究,協調開展商務領域發展調查,匯總分析全市商務經濟運行情況,組織編制全市商務經濟運行年度報告。組織研究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
(三)績效考核督查處。負責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負責考核信息和資料的收集整理,督促檢查機關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情況,負責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
(四)行政審批處。負責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限制出口貨物的許可證審批、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從事拍賣業務許可、直銷企業服務網點設立審核、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登記、技術進出口自由類契約登記、境外投資開辦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備案初審、限額以上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初審、軟體出口契約登記、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
(五)政策法規處。負責機關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參與、協調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重大項目協定等,參與相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協調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普法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專項資金項目的技術評審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研究提出與市商務領域相關的財稅、政策性金融、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建議,承擔促進商務發展的業務資金和專項資金的計畫編制、組織實施等協調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性項目資金補貼財務評審和機關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本部門年度經費預算並形成決算,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協調處理歷史遺留企業資產資金等工作。
(七)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組織擬訂全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匯總分析行業發展趨勢動態運行情況,承擔全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工作。
(八)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承擔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經濟指標任務;組織對商貿流通業發展相關經濟指標進行調度和綜合分析;負責全市商貿流通市場運行監測工作的統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商品供求狀況的運行分析和預測預警,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承擔肉類、蔬菜等重要消費品的儲備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承擔酒類商品流通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九)流通業發展處。組織落實國家和省促進流通業發展的有關政策,統籌指導全市流通產業改革發展工作,推動商貿流通行業標準化建設及轉型升級工作。推動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中小企業產業基地發展、鄉村振興發展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商貿物流相關工作,推進商貿物流標準化體系建設。負責拍賣、商業特許經營、直銷等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督促指導商貿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籌指導流通業行業協會工作。
(十)會展業發展處。負責擬訂全市會展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會展活動的促進工作。負責國家有關部門及省、市政府下達的我市赴外埠經貿展洽活動的組織工作。組織擬訂會展相關政策和行業標準,參與編制全市會展專項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會展業市場運行情況的綜合及統計分析、項目評估,指導展覽業協會工作。承擔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市場建設處。組織擬訂全市城鄉商品市場、商業網點建設發展規劃,編制各類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督促檢查相關規劃執行情況,協調推進城鄉重點商品市場、商業網點和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商業街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統籌商務領域縣域經濟相關工作;促進產銷對接,擬定政策措施。
(十二)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處。負責全市服務外包及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擬訂全市服務外包及服務貿易產業發展規劃及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服務外包及服務貿易領域開拓國際市場工作。負責社區商業發展相關工作,負責擬訂促進我市餐飲、住宿業、美容美髮、“老字號”企業等商貿服務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協調指導餐飲等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三)生產資料流通處。組織擬訂生產資料流通發展規劃,匯總和分析行業發展趨勢和動態運行情況,提出對策建議,參與研究行業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訂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成品油流通、汽車品牌銷售、二手車流通、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綠色環保等工作。
(十四)市場秩序處。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流通領域追溯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推進流通領域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實施商貿流通領域信用建設,組織規範零售商與供應商建立公平交易關係,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投資促進一處。負責對日本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收集、整理日本對外投資政策及項目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對日本招商洽談和經貿活動,負責組織對日本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推進和協調服務,指導配合全市企業開展對日本“走出去”工作。承擔部分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及相應的項目跟蹤調度工作。
(十六)投資促進二處。負責對韓國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收集、整理韓國對外投資政策及項目信息,負責組織、協調招商洽談和經貿活動,負責組織對韓國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推進和協調服務,指導配合全市企業開展對韓國“走出去”工作。承擔部分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及相應的項目跟蹤調度工作。
(十七)投資促進三處。負責對東南亞國家、港澳台地區、大洋洲和非洲國家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述國家和地區對外投資政策及項目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對上述國家和地區招商洽談和經貿活動,負責組織對上述國家和地區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推進和協調服務,指導配合瀋陽市企業開展對上述國家和地區“走出去”工作。承擔部分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及相應的項目跟蹤調度工作。
(十八)投資促進四處。負責對歐洲國家和地區(不含俄、蒙)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述國家和地區對外投資政策及項目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對上述國家和地區招商洽談和經貿活動,負責組織對上述國家和地區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推進和協調服務,指導配合瀋陽市企業開展對上述國家和地區“走出去”工作。承擔部分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及相應的項目跟蹤調度工作。
(十九)投資促進五處。負責對美洲國家和地區及俄羅斯、蒙古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述國家和地區對外投資政策及項目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對上述國家和地區招商洽談和經貿活動,負責組織對上述國家和地區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推進和協調服務,指導配合瀋陽市企業開展對上述國家和地區“走出去”工作。承擔部分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及相應的項目跟蹤調度工作。
(二十)投資促進六處。負責研究擬訂全市對內開放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國內地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國內地區投資政策及項目信息,指導市政府國內駐外辦事機構開展國內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國內地區在沈投資項目的跟蹤推進和協調服務,編制全市引進內資計畫,指導各區、縣(市)開展國內地區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國內地區投資促進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二十一)投資促進綜合處。負責國內外投資促進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對區、縣(市)招商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招商項目的統計整理及相關項目庫的建設工作,負責重大項目綜合和管理工作。負責招商情況的綜合分析和招商政策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對區、縣(市)和市直相關部門招商引資考核工作。參與國內外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機關因公出訪任務歸口管理工作。
(二十二)開發區發展指導處(對外開放指導處)。負責全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對外開放的指導協調、巨觀管理、審核報批等工作。負責組織國家、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申報及評價工作,參與全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績效考核工作;指導協調解決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組織全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參與大型經貿活動,聯繫協調自貿試驗區相關工作。承擔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三)外商投資管理處。研究擬訂全市利用外資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統計、分析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利用外資項目備案(審批)及外商投資綜合管理系統維護使用工作,負責指導區、縣(市)及相關單位對外商投資項目備案(審批)業務,負責組織全市外資業務培訓,負責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年度經營狀況聯合申報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二十四)外商投資企業服務處。負責外商投訴受理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糾紛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區、縣(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和糾紛協調工作,協調市有關部門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負責企業有關獎勵推薦與評定申報等工作。
(二十五)營商處。負責商務系統營商環境建設的統籌、協調、指導相關工作。負責相關法規和規章起草工作。負責“萬人進萬企”工作。負責受理商務系統有關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投訴、舉報。
(二十六)對外貿易管理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擬訂全市進出口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市進出口工作。負責國家、省對外貿易扶持資金項目的初審工作,負責全市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綜合分析並對相關指標進行調度,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涉及我市企業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產業損害調查等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負責推動外貿轉型升級與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參加境外重要貿易展會。負責加工貿易管理工作。承擔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七)對外經濟合作處。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政策指導、宣傳和培訓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企業的年報工作,協調處理涉外勞務糾紛案件,負責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對外援助和受援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布局和規劃,推進合作園區建設和項目落實。
(二十八)經濟協作處。負責區域經濟合作和交流,重點參與瀋陽經濟區區域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東北經濟區、環渤海經濟區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參與對口合作工作,參與重大項目及重點產業招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本市企業與外埠駐沈商會開展經濟交流與合作。
(二十九)電子商務處。負責流通領域電子商務套用推廣、推進全市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參與制定促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措施,對重大問題開展深入研究,提出解決意見或建議。負責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合作。負責商務領域科技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十)口岸處。負責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做好口岸的規劃、配套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推進瀋陽口岸“大通關”工作,負責協調、督促口岸各查驗單位做好出入境檢查、檢驗、檢疫以及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落地簽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我市口岸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協調安排重要團組在瀋陽口岸出入境禮遇,負責我市大型活動及進出口展會的通關協調工作,協調我市新增國際航線的相關事宜。承擔市口岸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十一)綜合保稅區工作協調處。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綜保區高質量發展的部署和要求,負責擬訂瀋陽綜保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相關規章制度,負責綜保區經濟發展運行分析,研究出台相關政策,負責協調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負責對外宣傳和經濟合作交流,研究並組織推動瀋陽綜保區功能開發、業務拓展和創新改革。負責對綜保區各區塊進行績效考評。負責組織全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申報、調規工作。負責跟蹤國務院和海關總署關於特殊區域改革試點的進展情況,定期組織開展綜合評估,總結提出可複製可推廣經驗。承擔瀋陽綜合保稅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二)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負責機關黨群、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現任領導

局長:朱翎
副局長:孫錦花
黨組成員、副局長:卜立山
黨組成員、副局長:許雲誠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卓青
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王宏年
韓國招商辦公室副主任:朴京善
日本招商辦公室副主任:馬寧
德國招商辦公室主任:楊耀志
法國招商辦公室主任:李雪梅
二級巡視員:郭志祥
二級巡視員:李榕
二級巡視員:李斌
一級調研員:任鳳雲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瀋陽市商務局辦公室被授予“遼寧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