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大校發 [2005]162 號)
碩博連讀研究生是在我校錄取的 碩士學位研究生 中遴選出具備碩博連讀條件的學生,在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並 通過 博士生資格考核後,確定為博士生的方式,也是招收博士生的形式之一。為此,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申請條件
1 、申請者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愛崗敬業精神;
2 、申請者為我校全日制統考或經過推薦免試錄取的碩士學位研究生;
· 申請者具有創新精神,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 申請者所申請學科必須與其攻讀碩士學位學科一致;
5 、第一學年結束,通過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所規定的第一學年全部課程,學位課單科成績不低於 75 分、平均成績不低於 80 分;
6 、定向與委託培養的研究生須先取得原單位同意方可申請。
二、申請程式
1 、申請者在入學 3 個月內向專業學院提出申請,並將“瀋陽工業大學碩博連讀審批表”( 此表從校園網研究生學院辦公下載中心下載,以下簡稱“審批表”)填好後交申請學科專業所屬學院教學秘書。
2 、各專業學院教學秘書將“審批表”匯總交主管研究生教學院長審核後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3 、第三學期初,研究生學院培養科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核,確認是否達到碩博連讀條件。
4 、對於達到碩博連讀條件的研究生,由研究生學院招生辦公室牽頭,會同申請學科專業所屬專業學院組成專家考核組,對申請碩博連讀者理論水平、外語能力、業務素質、有無培養前途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經考核確認其各方面具備攻讀博士學位條件,同意其碩博連讀申請,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列入當年招生計畫,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三、管理
1 、 研究生學院培養科負責已確認碩博連讀研究生學籍管理變動;研究生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變動情況;
2 、 相關材料存檔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
3 、碩博連讀名額根據當年該學科專業博士生招生計畫另行確定。
4 、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碩博連讀研究生,不再參加碩士學位論文答辯,不授碩士學位,學制從碩士入學算起,最多不超過六年。逾期未完成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者,如果其論文達到碩士學位論文水平,則按碩士學位論文進行答辯,授予碩士學位;未達到碩士學位論文水平者,取消學籍,只發給課程學習證明。
5 、 確定為碩博連讀研究生,自第三學期開始享受我校博士生待遇。
6 、 確定為碩博連讀研究生,其碩士指導教師指導工作量計算一年,博士指導教師指導工作量從第三學期開始計算。
7 、 未通過碩博連讀考核者,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
四、其他
1 、本規定自 2005 年 9 月 1 日 起試行,凡其它校內檔案或規定與本規定牴觸者,一律以本規定為準。
2 、本規定解釋權在研究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