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女生被殺案

大三女生遭殺害後被性侵,兇手竟然是同校的大三男生,案發後將作案過程寫進日記,目的竟是為了破掉自己的處男之身。

案發經過,案發現場,案件偵破,

案發經過

2008年4月的一個早上,瀋陽某醫學院內,校園裡的大學生們趕往教學樓內的教室準備上課。
然而當學生門推開416教室門的時候,學生們不禁發出驚恐的尖叫。
凌亂的桌椅邊,地面上一個女孩倒在血泊中,衣服被人撩起,褲子被人褪到膝蓋。有人認出,倒在血泊中的女生是大三年級的阿秀(化名),一個家境貧寒卻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案發現場

兇案現場位於教室前部,中間四列桌椅偏向窗戶方向一些。相近的窗邊一個課桌上,擺放著整齊的書本。
徐海龍分析,從當時的位置關係看,被害的女生阿秀案發前應該在課桌前上自習,然後遇到兇手,想躲開,但是兇手跟了過來,實施了犯罪。
從女孩的狀態,徐海龍初步分析,女孩被殺前或被殺後遭到了性侵害。
現場勘查時,徐海龍發現,女孩頭部一側地面上有些奇怪的感覺,但是肉眼沒有看出任何痕跡。隨後他通過技術方法還原,發現兩枚指紋。
徐海龍推測,這是兇手施暴時,雙臂支撐身體時留在血跡旁邊,但是血跡已經不見了,指紋卻仍然留下。
另外,勘查時徐海龍還發現,現場女孩屍體邊留下一個便簽小本,上面並沒有血跡,很可能是兇手留下的。
本子上,留有一個座機電話號碼,經過辨認是該學校一個男生寢室的號碼。此外,警方還在現場提取到一個帶有灰塵的足印,在死者腿部發現不屬於死者的幾根毛髮。

案件偵破

經過屍檢,被害人阿秀是被人用刀割喉致死,死後遭到性侵害。
根據現場採集到的足印、毛髮、便簽本、電話號碼,警方很快找到了同校另一名大三男生孫某某。然而,經過調查,孫某某和阿秀雖然同樣是大三學生,但兩人並不相識,案發之前沒有任何交集。
警方在孫某某的寢室內發現了一個日記本。“回憶昨天:晚上7點左右,到圖書館還書,在之前自我腦中想要抓住機會(對了在上個星期特意買了手帕、繃帶、刀子以強姦殺人用)在四樓又借了一本,在樓道里看到一個女生,沒下手。往回走到4樓,416教室看見只有一個女生坐在窗前就走了進去,想著是個機會啊……”
經過警方比對,足印、字跡等,發現孫某某日記的字跡與案發現場便簽本上的字跡同一;採集孫某某指紋、足印也與案發現場發現足印統一。
孫某某被確定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訊,孫某某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交代了殺害被害人阿秀後進行性侵害的犯罪事實。
據阿秀的同學們說,阿秀是來自河南省的一個農村女孩,家境貧寒,平日裡生活異常簡樸,學習卻很刻苦。膽子比較小,從不得罪人。
這樣一個文弱的女孩竟然被殘忍殺害。顯然,孫某某是經過預謀後行兇,但目標並不明確,只是與被害人阿秀遇到,符合自己假設的作案條件後,實施犯罪。
孫某某來自北票市,也是農村家庭走出來的孩子。在同學們眼中,孫某某有時候思維奇怪,經常說一些同學們聽不懂、無法理解的話。
為何犯案,孫某某的說法依然讓人無法理解,他說自己經常幻想出來有人暗示,之後自己研究催眠等問題,覺得自己年齡不小了,想破掉自己的處男之身,並且謀劃實施犯罪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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