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濱海縣地稅局職能
2、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3、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各專項基金、社會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稅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5、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治稅情況。
6、負責本地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
7、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8、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9、管理本地區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10、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