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審計局

濱海新區審計局,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審計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濱海新區審計局
  • 內設機構:6個
  • 隸屬: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審計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
(二)向區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及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本區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賽和其他財政收支。
2.全區各管委會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各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區屬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區管理的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設計、施工、採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
7.區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根據市審計局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根據規定和有關委託對機關及街道、街鎮領導幹部和區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和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
(六)組織實施對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財經方針政策、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處)
負責審計局日常行政管理、黨群工作、統計計畫、信息化、信息宣傳、法制、審計項目審理等工作。
(二)財政審計處
負責區級預算執行、部門預算執行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等審計工作。
(三)投資審計處
負責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等審計工作。
(四)行政事業審計處
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等審計工作。
(五)企業審計處
負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等審計工作。
(六)資源環保審計處
負責資源環保政策落實、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等審計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審計機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地圖信息

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營口道734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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