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司法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津黨發〔2009〕29號),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司法局。區司法局為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濱海新區司法局
  • 性質:區政府工作部門
  • 機構職能:指導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成員分工,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普及法律常識和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法治城區創建工作。
(三)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四)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五)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工作和公證工作。
(六)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七)協調、組織國家司法考試的考務工作。
(八)協助辦理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的有關工作。
(九)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涉港澳台司法行政事務。
(十)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培訓工作。
(十一)管理、指導本系統計畫財務和裝備等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設有八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政治處、法制宣傳處、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管理處、基層工作管理處、行政審批處、公證工作管理處、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處。
濱海新區司法局

成員分工

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曹金秋
主管工作:領導濱海新區司法局全面工作。
司法局副局長:賀維昆
分管政治處、法制宣傳處(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管理處(區社區矯正工作辦公室)(區幫教安置工作辦公室)、基層工作管理處工作。
司法局副局長:曹曉陽
行政審批處(律師工作管理處)、公證工作管理處、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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