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民宗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掌握全市民族、宗教情況和動態,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努力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擬訂全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濱州市民宗局
  • 地點:濱州市
  • 職能:參與擬訂全市少數民族事業發展
  • 地址:濱州市黃河五路385號
主要職能,辦公地址,

主要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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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宗教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落實。(四)參與擬訂全市少數民
族事業發展規劃。提出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建議,參與承辦少數民族扶貧事宜;參與組織協調對少數民族經濟的支援;會
同有關部門共同促進少數民族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五)依法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尊重少數民族風
俗習慣,維護民族團結;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工作,承辦有關表彰活
動。(六)在國家、省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研究市府肯全市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
見,幫助少數民族解決特殊困難,按分工承辦相應事宜。(七)負責聯繫少數民族探墊才恥拘幹部和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
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八)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九
)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十)指導宗教團體加強
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推動宗教界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
義及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有
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對外事務;指導民族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港、澳、台地區的友好交往活動;參與涉及民族宗教對外宣傳工作。(十二
)參與少數民族專項嚷雄台資金的管理和專項貸款項目的論證與推薦;參與宗教工作方面專項資金的管她鞏促跨理。(十三)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
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十四)負責本機關套疊承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濱州市黃河五路385號(市政大樓)民族宗教事務局
濱州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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