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2016年9月13日,經濱州市編制委員會批准,濱州市旅遊局正式更名為濱州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增加6個事業編制。更名為濱州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後,將進一步強化濱州旅遊主管部門的綜合協調職能,促進濱州市旅遊業的發展。

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機構職能,

歷史沿革

近年來,山東省濱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旅遊業發展,旅遊業已經成為推動整個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根據《旅遊法》及有關檔案對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機制提出明確要求和省政府領導、省旅遊發展委的指示精神,濱州市旅遊局積極推進旅遊管理體制改革,多次與市委、市政府做專題匯報,研究旅遊局更名旅遊發展委員會的事宜。
2016年9月13日,經濱州市編制委員會批准,濱州市旅遊局正式更名為濱州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增加6個事業編制。更名為濱州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後,將進一步強化濱州旅遊主管部門的綜合協調職能,促進全市旅遊業的發展。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擬定並指導實施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開展旅遊業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旅遊工作。
(四)負責全市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引導全市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旅遊信息網建設。
(五)貫徹執行國家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督察實施全市旅遊行業技術標準,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指導旅遊度假區和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實施。
(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出國旅遊政策,組織開展全市旅遊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八)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旅遊從業者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
(十)承辦市委、市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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