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指導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發展,擬訂有關發展規劃、鼓勵政策和管理辦法,對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三)根據國家和省市的產業政策,指導全區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
(四)組織指導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和出口創匯工作。
(五)負責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統計工作;研究、掌握髮展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技術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產業集群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產業集群的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為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工作;建立融資擔保服務和信息交流平台,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採取多種形式融資。
(八)組織開展為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信息化服務工作;建立信息化服務體系,提供商品供求和人才供求等信息,推廣套用信息技術,開展信息技術人員培訓。
(九)組織開展為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法律服務工作;建立法律服務體系,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培訓,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十)組織開展為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創業輔導;建立和管理創業輔導基地,開展多種形式的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知道濰城區企業家聯合會。
內設機構
管理科
科技管理科。擬訂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科技進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對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產品質量及實施行業規章、技術規範及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及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規劃發展科
規劃發展科。擬訂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合理布局以及產業產品結構調整、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職工教育培訓、招商引資、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統計工作;匯集、分析和發布經濟技術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產業集群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政策法規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發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發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政策規定;擬訂鼓勵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全區中小企業的改革,引導中小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對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宣傳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管理中國中小企業山東濰城網。
綜合科
綜合科。組織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辦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辦機關黨務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紀檢監察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