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職業學院記者團

濰坊職業學院記者團

《濰坊職業學院報》學生記者團成立於2008年,在學院宣傳統戰處的領導下,主要負責校園新聞、重要活動的宣傳及人物通訊的采寫等工作,展示我院多彩風貌,營造我院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記者團現已成長為一支素質過硬、富於活力和創造力的隊伍,是一個朝氣蓬勃而卓有成績的大學生團隊!

自 2008年成立以來,記者團匯集了大批校園精英,本著 “宣傳學院,服務同學”的宗旨,他們銳意進取,勤奮工作,使大學生記者團在校內外的影響力逐步擴大,成為校園宣傳的一支重要隊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職業學院記者團
  • 指導老師:葛樹強、陳穎、鞠發營
  • 宗   旨:宣傳學院,服務同學
  • 成立時間:2008年
  • 隸   屬:學院宣傳統戰處
(一)團隊性質,(二)機構設定,(三)組織建設,(四)成果展示,(五)獎勵制度,(六)歷屆記者團負責人,(七)《濰坊職業學院報》學生記者團章程,

(一)團隊性質

《濰坊職業學院報》學生記者團隸屬於學院宣傳統戰處和團委領導,由院報編輯部負責業務指導。每學年學期初納新,從新生中擇優錄用有一定文字功底、喜好文學創作、熱愛宣傳工作的同學加入記者團。

(二)機構設定

記者團下設秘書部、采寫部、宣傳部、攝影部、報刊發行部五個部門。團內設正副團長各一名,分工負責完成好各項日常工作。

(三)組織建設

推行值班制度,完善例會制度。

(四)成果展示

記者團定期舉辦新聞寫作培訓課,邀請知名記者、老師等為成員培訓,建立一名骨幹成員對口三名新人的培訓模式,以結對子的方式幫助新人更好更快的成長。
我們採訪了大量優秀畢業生、就業招聘會、先進教師、大賽獲獎學生以及學院主辦和舉辦的各項活動,先後開展了“記者團新老成員見面會”、“基地拓展訓練”、“元旦晚會”、“學雷鋒”徵文、“雷鋒精神是否過時”辯論會、“敬老院獻愛心”和“清明掃墓”等活動。特別在學院春季運動會中,記者團分工明確,協調工作,不僅篩選了無數催人奮進廣播文稿,而且捕捉了近千張精彩、感人的動感畫面,同時,採訪了大量特色運動健兒。此外,團內還不定期舉行校外採風活動、組織成員與其他高校的學生記者聯誼交流等,極大地豐富了學生記者團的業餘生活。

(五)獎勵制度

每學期評選“十佳大學生記者”和“優秀學生記者”,頒發榮譽證書並進行獎勵,以表彰他們所取得的優異成績。

(六)歷屆記者團負責人

第一屆
正團長
李曉曉
副團長
周慧娟
第二屆
正團長
張偉誠
副團長
陳長亮
第三屆
正團長
郭倩文
副團長
丁德娟
第四屆
正團長
劉 亮
副團長
劉忠宏
第五屆
正團長
孟令喜
副團長
孔令香
第六屆
正團長
張子豪
副團長
張 雲
第七屆
正團長
梁笑女
副團長
孫冠宇
第八屆
正團長
孫瀟涵
副團長
夏秋實

(七)《濰坊職業學院報》學生記者團章程

為了規範《濰坊職業學院報》學生記者團管理,進一步提高院報學生記者團工作效率,調動學生記者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開展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濰坊職業學院報》學生記者團隸屬學院宣傳統戰處、團委學生工作處管理,具體工作由院報編輯部負責。
二、記者團成員應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黨的新聞政策、法規,遵守國家法律、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新聞宣傳工作的有關規定,服從安排,積極參加各項活動。
三、院報編輯部負責做好學生記者的培訓、指導工作。記者團成員應接受宣傳統戰處的領導及院報編輯部的業務指導。
四、記者團每年進行一次納新,凡我院一、二年級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一經正式錄用,由學院宣傳統戰處頒發記者證,記者團成員在校園採訪中必須佩帶證件。
五、學生記者主要負責院報新聞信息的採集、報導,參與院報的策劃、編輯、排版,學院對外新聞宣傳的采寫。
六、學生記者應積極撰稿或提供新聞線索,報導學院各方面動態,主動深入班級同學,及時反映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題材及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
七、學生記者應經常同自己所轄系部保持聯繫,及時向院報編輯部提供其最新活動信息。
八、學生記者因違法違紀等行為受到紀律處分或造成惡劣影響者,立即取消其資格;因各種原因退學、離校的,取消其記者資格;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參加記者團工作者可以主動提出退團申請。
九、在工作中犯有重大錯誤,給工作或大學生記者團形象造成嚴重影響的,情節嚴重者,經宣傳統戰處研究決定予以開除;情節較輕者,給予書面警告;不思悔改者,取消評優資格。
考試作弊或受到學院各種處分(包括通報批評)的記者團成員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十、學生記者應積極主動地完成記者團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稿件,每月投遞稿件不少於3篇,投遞稿件情況將作為學生記者年終評優參考。連續一月內(寒、暑假除外)不投遞稿件者,提出口頭批評,此後一月內仍不投遞任何稿件者,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對提供虛假、抄襲、違法稿件者,發現查實,提出口頭批評;屢次出現者,取消其資格。
十一、實行例會制度,每周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一個月內例會請假不能超過兩次,違者予以團內通報批評,三次以上無故缺席,取消其成員資格。
十二、每年進行一次評優表彰活動,根據日常工作記錄及出勤記錄,年終評選“優秀大學生記者”若干予以表彰,並推薦參加學校的評優活動。
十三、本規定之解釋權歸《濰坊職業學院報》院報編輯部。
十四、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宣傳統戰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