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科學技術局

濰坊市科學技術局

濰坊市科學技術局,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濰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4號)和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濰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濰發〔2010〕3號),設立濰坊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weif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機構類型:黨政機關
  • 機構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
  • 郵政編碼:261071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人員編制,

現任領導

局長:高玉國
高玉國,市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負責組織、人事、財務等工作;
安衛紅,副局長。負責農村科技等方面工作,分管農村科技科、農村科技促進中心;
董民,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科;
李振忠,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組織、人事工作,負責紀檢、黨建、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等方面工作,分管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機關黨委;
張宏岩,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財務工作,負責辦公室、社會發展與海洋科技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社會發展與海洋科技科;
辛沖,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生產力促進、市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生產力促進中心(工業技術研究發展服務中心);
盧芳芳,四級調研員。負責科技發展規劃、綜合材料與宣傳以及市委創新發展委員會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科、發展規劃科;
丁映,四級調研員。近期主要負責鄉村振興服務隊工作;
周鍇,市外國專家局局長。負責科技合作、外國專家、科技人才等方面工作,分管外國專家與科技合作科、國際人才交流中心、科技合作中心。
根據有關要求,黨組書記、局長高玉國同志對全局黨風廉政、雙招雙引、安全生產等工作負總責。其他局領導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雙招雙引、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協調落實全市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戰略性重大工程,組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創新型城市建設、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
(二)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和科研機構布局。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三)負責制定市級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五)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統籌軟科學研究。
(六)編制全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變革性與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實施國際、國家、省、市科技創新工程項目。(七)組織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社會發展和海洋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工作。參與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風險投資。指導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
(八)組織參加國家、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以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農業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先進示範區等建設。
(十)負責全市有關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訓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擬訂全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
(十一)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負責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國(境)外專家來我市定居政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承擔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擬訂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科技安全生產以及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十七)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市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人社局的職責分工。市人社局會同市科技局(市外專局)實施外國人來我市工作政策,其中A類人員的政策由市科技局(市外專局)會同市人社局實施,B類和C類人員的政策由市人社局會同市科技局(市外專局)實施。
2.關於行政複議工作。市司法局負責統一受理、審理市級行政複議案件。市科技局按照集中複議職權的規定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的其他相應職責,依法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維穩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指導科技信息庫和科技信息網路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資產管理、財務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宣傳、新聞發布、年鑑史志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職工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委創新辦的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科。承擔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負責起草規範性檔案並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進步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參與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行政裁決、行政賠償案件的處理和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工作。統籌軟科學研究。組織協調重大科技工作調研。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四)發展規劃科。牽頭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科技計畫並協調實施。研究提出市科技計畫布局。組織開展技術預測。參與實施省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市科技管理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市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管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並負責對其評價和管理,實施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擬訂市級科技計畫實施意見,提出全市科技創新重大戰略布局建議。擬訂市級科技計畫項目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推動科技協同創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組織績效評估和驗收。負責我市承擔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的相關協調工作。參與省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擬訂市級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提出市重點實驗室科研條件保障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負責實驗動物管理。組織申請並實施自然科學基金等基礎研究計畫項目。
(五)外國專家與科技合作科(掛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境)內外科技(人才)合作與交流、引進國(境)外智力、外國專家管理服務規劃、計畫、政策和措施。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協調處理引進國外智力重大事項。參與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擬訂我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高端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建設國內外科技合作平台,推進產學研合作。承擔市政府與國 (境)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相關計畫項目申報、推薦、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市級外國專家項目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鳶都友誼獎”的評審組織工作。組織實施有關科技團組出國及出國(境)培訓事項。負責引智成果的評估、推廣和引智示範基地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外國人來華工作的相關工作。承辦政府雙邊和多邊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科技交流工作。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
(六)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承擔國家和省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管理科技獎勵,承擔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管理科技成果、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參與推進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一體化建設發展。
(七)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負責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做好科技創新示範試點等工作。推動相關領域平台、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審核、推薦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實施工業領域相關科技計畫。指導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農村科技科。負責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農村與農業領域科技計畫,組織實施農業重大科技研究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以及農村農業領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與示範,推進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農村與農業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申報、推薦、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工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負責科技扶貧日常管理工作。
(九)社會發展與海洋科技科。負責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先進示範區、社會發展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區域內國家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海洋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海洋領域科技計畫、海洋科技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組織實施海洋領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與示範。承擔海洋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建設的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直屬單位

濰坊市星火計畫辦公室
負責全市星火計畫、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推進全市星火計畫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及市的重大星火計畫項目,負責市級星火獎的評審獎勵和省以上星火獎的評審工作,負責全市星火人才培訓及培訓基地建設。
濰坊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1、為企業提供科技、經濟、人才、政策、法律、市場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務;
2、承擔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體系的樣板或示範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諮詢、診斷、企業策劃、改善管理等方面的服務;
3、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發展的對策研究,向政府提供決策建議;
4、承擔成果推廣、技術經濟等專業培訓任務的實施工作,開展專業技術、共性技術和管理科學化的培訓業務,提供全方位的企業技術進步人才培訓服務;
5、組織中小企業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交流,提供境外考察、培訓、科技商貿合作洽談、引資引智等服務。
6、承擔製造業信息化科技工程、高新技術企業、工程中心、自主創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和認定等方面的服務。
7、開展專利、軟體、風險投資、上市服務等業務。
濰坊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科技查新、檢索服務:提供項目申報、成果鑑定、科技獎勵、基金申請等查新報告。
信息諮詢及文獻服務:提供最新文獻、企業商情、中國科技期刊、標準及各行業信息諮詢分析。
農業科技信息服務:通過網際網路建立資料庫、智慧型專家系統、行情分析預測;採集、整理、加工農業信息資源,滿足農業企業和農民的信息需求。
中介服務:製造業信息化、中小企業創業基金,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 承接網路工程、信息化工程和計算機軟體開發。 科技培訓、學歷教育。

人員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黨支部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