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濰城區統計局

濰坊市濰城區統計局

濰坊市濰城區統計局,是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濰城區統計局
  • 所屬部門: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濰坊市濰城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統計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統計工作規劃、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標準制定和重要案件查處,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區級承擔的執法職責。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區級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畫、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和全省、全市實施方案,擬訂全區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區級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協助管理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專(兼)職統計員。指導全區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監督管理區及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由市統計局下撥的上級統計事業費。
(七)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統計幹部培訓等工作。負責統計人才隊伍建設。
(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的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值班、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本部門黨建工作。承擔綜合文稿起草、調研、公共節能、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擬訂全區統計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計人才隊伍建設和全區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管理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專(兼)職統計員。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地區生產總值、資產負債核算工作和投入產出調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區域經濟核算工作。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匯總、整理、發布全區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對統計數據的使用進行管理、審核、並對外提供。依法審批部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部門統計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二)專業統計科(掛統計執法監督室牌子)。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規模以上能源、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規模以上服務業、電子商務、1%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工資、科技、文化產業、企業創新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全區城鎮化發展情況和婦女兒童兩個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建立並完善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統計指標體系和綠色發展指標體系。配合各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責任、生態文明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全區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預防和嚴懲統計造假。落實“雙隨機”抽查機制,查處轄區內統計違法案件,具體承擔法律法規賦予區級履行的執法職責。依法集中行使統計領域行政處罰權。參與本部門行政訴訟等事項的處理和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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