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是濮陽市的國家權力機關,常設機關是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秘書長及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如果擔任上述職務,必須向常務委員會辭去常務委員會的職務。

現任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邵景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外文名:Standing Committee of Puya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 性質:人大常設機關
  • 組成人員: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
  • 現任領導:邵景良 
人事任免,歷史沿革,機構改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秘書長,

人事任免

2021年3月1日,濮陽市第八屆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大會,選舉邵景良為濮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歷史沿革

濮陽市是1983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省轄市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84年9月,濮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濮陽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這標誌著濮陽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正式誕生。30多年來,濮陽市歷屆人大常委會牢記人民重託,按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充分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為推進我市依法治市進程、實施依法治國方略作出了積極貢獻。

機構改革

根據《濮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相關規定,積極深化市人大機構改革。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加強人大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的監督職能,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設定,更好發揮其職能作用。整合相關專門委員會職責,組建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將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條規定,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二)領導或者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四)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濮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五)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部分變更;
(六)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民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七)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八)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九)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市長的個別任免;在市長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十)根據市長提名,決定本級人民政府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科長的任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批准任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主任會議的提名,決定在省、自治區內按地區設立的和在直轄市內設立的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任免,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名,決定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長的任免;
(十二)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市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本級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長的職務;
(十三)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十四)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內設機構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濮陽市人大常委會現有組成人員35人,主任1人,副主任7人,秘書長1人,委員26人。常委會下設辦公室、調研室和和9個工作委員會,這9個工作委員會是: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財政預算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現任領導

主任

邵景良

副主任

李莉榮、常奇民、張相坤、林憲革、劉翠、趙麗玲

秘書長

李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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