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源市統計局

濟源市統計局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全面、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源市統計局
  • 地點:濟源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鎮、街道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全國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鎮、街道、市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市級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全市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和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九)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鎮、街道、市政府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運行規則;指導各鎮、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管理、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全市統計事業費、國家和省撥款的基本建設投資;監督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事項;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核算科。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開展對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指標體系的研究;組織制定有關監測與評價考核方案;組織實施對鎮、街道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或重要專門事項的監測評價;組織落實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組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戶;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各鎮、街道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統計數據。
(三)法規制度科(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貫徹執行全省統計體制改革,研究全市統計工作發展規劃;組織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依法檢查、處理全市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協調全市統計基礎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標準、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依法審批、備案各鎮、街道、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農業統計科。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農業和農村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工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能源統計科。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市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貿易外經統計科。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社會科技統計科。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文化產業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人口與城鎮化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就業等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

現任領導

局長:李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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