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
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指導、協調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審批、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學歷教育及其它文化藝術教育機構工作;負責對幼稚園的舉辦、停辦工作登記註冊。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管理市委授權範圍內的學校幹部。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負責核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院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管理教育系統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一)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十二)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國語推廣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工作室)。負責文秘、保密、信息、宣傳、檔案、保衛、後勤服務、計畫生育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籌備、督辦查辦;負責教育系統新聞輿論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負責協調學校治安的綜合治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部門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規劃並指導
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中國小校校長(含幼稚園園長)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大中專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和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負責起草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編制、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事業年度計畫及分配下達招生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所屬學校的設定、撤銷和更名;負責學校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學校校舍及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學歷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機構工作;負責對幼稚園的舉辦、停辦工作登記註冊;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本部門的各項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工作。
(四)財務與審計科。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教育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編制全市
教育事業費預決算;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財政、審計、稅務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幼教中心)。承擔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負責指導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科研工作;負責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工作;負責協調相關職能科室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六)職業、成人與高等教育科。負責巨觀指導統籌管理全市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職業技術教育改革和發展計畫;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職業學校的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學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機構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
(七)師資培訓科(濟源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中國小校長、教師的培訓工作;參與全市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負責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負責全市骨幹教師隊伍建設;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國語推廣、國語師資培訓以及用字規範化等工作;承辦濟源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八)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擬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指導學生的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做好學生常見病、傳染病預防和體質檢測及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督導室(濟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按有關規定聘請專兼職督學;組織開展濟源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發布濟源市教育督導報告。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