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道尹公署

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公布《劃一現行各縣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其中規定把有直轄地方的府、直隸廳、直隸州等,一律改稱為縣,其行政長官稱為縣知事,其行政機關改稱為縣知事公署。

歷史,職權,

歷史

山東省將濟寧直隸州裁撤,設縣知事公署,原隸屬直隸州的三個縣各自為縣,不相統屬。同時,根據北洋政府《劃一現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和《劃一現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廢除原清末府州制,實行道、縣兩級制,道成為地方一級行政實體。
山東省將原來三個道改為岱北道、岱南道、濟西道、膠東道,各道置觀察使公署。濟寧等縣知事公署隸屬於岱南道觀察使公署。觀察使公署內設財政、教育、實業、內務4科,各科設科長1人,科員若干人。
1914年5月,岱南道觀察使公署根據北洋政府頒布的《道官制》中的規定,改稱為岱南道尹公署,原觀察使改稱道尹。道尹公署仍設財政、教育、實業、內務4科,各科設科長1人,科員若干人。
1914年6月3日,岱南道改為濟寧道。濟寧道尹公署共轄25個縣知事公署,即:濟寧縣、滋陽縣、曲阜縣、寧陽縣、鄒縣、滕縣、泗水縣、汶上縣、嶧縣、金鄉縣、嘉祥縣、魚台縣、蘭山縣(後改為臨沂縣)、郯城縣、費縣、單縣、成武縣、定陶縣、巨野縣、鄆城縣、蒙陰縣、莒縣、沂水縣、菏澤縣、曹縣知事公署。
1925年10月22日,山東督辦兼省長張宗昌下令將濟寧道改為兗濟道,置道尹公署。公署內機構仍設財政科、 教育科、實業科、內務科4科,各科設科長1人、科員若干人。至1928年4月山東北洋政權結束,兗濟道的機構設定未有變動。

職權

道尹職權:隸屬於巡按使(為一省民政長官),為一道行政長官,依法執行道內行政事務。(1)就道內行政事務,依其職權或特別委任發道令;(2)對所轄縣知事的命令,認為違背法令妨害公益或侵越許可權時,有權停止、撤銷其命令或處分,並詳報巡按使;(3) 對於所轄各縣知事認為應付懲戒或應給獎勵者,詳請巡按使核辦,所轄縣知事遇有事故或出缺時由委員代理,並就分發省內的知事內遴舉數員,詳請巡按使核擇薦任;(4) 對於駐紮本道巡防警備各隊,節制調遣。於非常之際,需用兵力時,由巡按使請駐紮鄰近的陸軍或軍艦長官派兵處理,特別情形時,逕請出兵;(5) 遇非常緊急或特別重要事件於詳報巡按使外,逕呈大總統;(6)道尹自委掾屬;(7)道尹受巡按使委任,監督區內財政、司法及其他特別官署的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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