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兗州區應急管理局,是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省屬、市屬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規範檔案等草案,組織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區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區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各鎮(街道)、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企事業單位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防震減災工作,貫徹執行防震減災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承擔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和重要城鎮、重大工程以及有嚴重次生災害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計畫。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街道)、功能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工作。受區政府委託或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許可權劃分,指導監督中央和省屬(管)、市屬(管)駐兗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指導監督省屬(管)、市屬(管)駐兗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情況。
(十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區森林防火相關指揮部和區減災委員會、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九)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機關黨建科
負責文電、綜合性文稿起草及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後勤、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和群團工作。
應急救援科
防汛抗旱科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綜合研判應急信息,提出工作對策,指導各鎮(街道)、功能區、區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應急信息研判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地)等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擬訂區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區級專業性應急救援隊伍,並指導、協調綜合性救援隊伍。指導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政策法規科
負責研究應急管理工作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提出推動應急管理工作的巨觀政策和建議,參與應急管理工作政策、制度、措施的研究和設計;負責實施應急管理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指導全區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及有關綜合性應急管理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監督指導有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直報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安全生產舉報和信訪案件查處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職能轉變和行政許可集中受理工作。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全區非煤礦山企業和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礦山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地方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指導監督省屬(管)、市屬(管)駐兗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許可權依法查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負責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山(井)關閉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情況。
安全生產基礎科
負責指導監督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等工作。負責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負責對各鎮(街道)、功能區、區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年度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的考核、表彰工作;負責國家、省、市年度應急管理綜合業務的迎考、表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重大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的督辦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鎮(街道)、功能區和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和情況通報等工作;組織協調對主管部門行業領域、各鎮(街道)、功能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等工作的巡查、督導、督查;落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工作;負責實施安全生產重點關注、約談、通報等工作。
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
防震減災科
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等相關經濟政策建議並負責落實,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建立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擬定綜合防災減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道)防災減災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貫徹執行防震減災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承擔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和重要城鎮、重大工程以及有嚴重次生災害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計畫。負責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全區救災物資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補助。負責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
宣傳教育培訓科
科技信息化科
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建設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建立完善全區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科研、專家隊伍協調服務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面向公眾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素質固安工作。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培訓工作,指導職責範圍內高危行業和一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系統人員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防災減災救災等業務培訓工作。
現任領導
濟寧市兗州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武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