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濟南鐵路運輸法院始建於1955年10月15日。1957年9月16日,根據國務院《關於撤銷鐵路、水上運輸法院的決定》予以撤銷。1980年,按照中發(1979)64號檔案及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恢復重建。1982年5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2012年6月13日,濟南鐵路運輸法院整體移交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實行屬地管理。審判業務受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指導、監督。法院辦公地點位於山東濟南。法院定編50人,現有人員47人,法官33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43人,占總人數的91.5%,其中碩士5人,占總人數的10.6%。
機構設定
濟南鐵路運輸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研究室、政治處、辦公室、法警大隊總計9個部門。
法院建設
2012年6月,濟南鐵路運輸法司法管理體制改革後,始終堅持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以“讓人民民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認真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統籌抓好司法辦案、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基礎管理、法院改革等重點工作,充分發揮審判的職能作用,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所獲榮譽
近年來,濟南鐵路運輸法院積極作為,先後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集體一等功1次,集體二等功8次,集體三等功19次,個人一等功1次,個人二等功17次,個人三等功34次。優秀個人先後獲得“省政法委人民滿意的十佳幹警”、“公正執法標兵”、“省婦聯‘巾幗建功’標兵”、“全省法院先進個人”等先進稱號,法院多次榮獲“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司法公正樹形象’先進集體”、“‘規範化管理年’活動先進集體”、“全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作風建設年先進集體”、“‘三零’先進單位”、“清理積案先進單位”、“全省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系統刑事審判先進集體”、“優秀黨總支”、“全省紀檢監察工作先進集體”等稱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