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城區民政局

濟南市歷城區民政局

濟南市歷城區民政局,根據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濟南市歷城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濟南市歷城區委、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濟南市歷城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南市歷城區民政局(以下簡稱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濟南市歷城區民政局貫徹黨的民政工作方針和政策,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有關工作安排,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歷城區民政局
  • 外文名:Licheng District Bureau of civil affairs of Jinan Ci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承擔中共濟南市歷城區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檢查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參與擬定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辦區級生活類救助物資儲備工作。指導監督來濟定居“三峽”工程移民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擬定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負責本區與鄰區及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受區政府委託負責區內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全區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指導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定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指導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工作,落實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社會工作,組織推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協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資工作的民生保障、社會工作等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
(十四)管理國家和省、市、區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
(十五)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六)負責本領域內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職責。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市委、市政府深化 “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
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1、關於養老服務工作的職責分工
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起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範性檔案、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定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起草維護老年人權益的規範性檔案以及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本部民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民政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信訪、督查督辦、應急管理、工會、計畫生育、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財務、統計、離退休幹部服務、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民政信息管理、電子政務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區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社會事務科(掛社會組織管理科牌子)。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全區婚姻登記工作;負責收養登記、殯葬管理工作;接收慈善捐助及經常性社會捐助,指導全區各慈善機構開展工作;擬定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做好老年人、孤兒及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工作;承擔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牽頭責任,推動建立我區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協調、推進相關保護和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區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指導全區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對養老機構、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的監督和管理。
做好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承辦中共濟南市歷城區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的社會救助工作,指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擔農村五保供養、臨時救助工作;統籌推進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核定管理工作;做好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發放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街鎮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指導全區敬老院的建設。
(三)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科(掛區劃地名科牌子)。指導全區各街鎮依法進行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督促各村(居)民委員會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鄉社區協商工作的指導;研究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定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制度並指導實施,推動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街鎮、村(居)委會幹部開展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知識培訓工作;擬定社區工作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工作;組織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本區與鄰區及區內各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有關單位做好地名標誌設定、管理和地名圖書的編輯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落實;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行政編制

區民政局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暫保留工勤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濟南市歷城區委辦公室、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濟南市歷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濟南市歷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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