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制定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
(二)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
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及時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
(三)負責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國家、地方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
(四)負責擬訂並實施全區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負責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
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
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區屬
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
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方面的建議。
(八)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建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
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推進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機制,組織實施國家計畫生育獎勵扶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制度,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做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相關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攻關項目;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五)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全區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領導區中醫藥管理局。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七)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財務審計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
負責局機關文電、公章、會務、機要、檔案、年鑑史志、督查、值班、公車、後勤服務(機關食堂)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負責辦理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
承擔信息資料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
負責擬定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
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相關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計畫生育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
負責新聞宣傳、工會、團委、婦委會、職工計畫生育工作,指導科學普及、輿情處置等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等工作;
組織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崗位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負責衛生計生系統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擬定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黨委日常工作,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
負責年終考核工作;
負責健康扶貧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醫政與疾病控制科
負責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落實醫療服務監管辦法、方案,建立全區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管體系;承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擬訂區屬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全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治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全區
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的信息報告和管理工作,承擔地方病防治等有關工作。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
擬訂全區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保健工作。
指導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做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相關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藥品增補目錄;管理區屬醫院加強院內藥事管理工作,加強區屬醫療機構規範合理用藥,確保用藥安全;參與臨床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及有關信息管理工作。
承擔醫療市場監督及醫療機構內醫療廢物處置的監管工作。
負責全區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審核相關工作。
負責對口醫療扶貧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管理科
擬定全區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
擬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指導全區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社區衛生機構規劃審批、校驗及全行業工作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
統籌負責全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擬定全區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對婦幼保健工作進行行業監督管理和指導;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衛生應急辦公室(掛綜合監督與食品安全科牌子)
擬訂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相關工作。
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和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承擔食品安全標準組織實施相關工作;參與全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綜合性法規政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和法律法規諮詢工作。
承擔信訪、安全生產工作。
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畫生育管理科
指導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
擬定全區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基層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研究提出全區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
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計生家庭扶助金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補助審核發放;負責社會撫養費徵收;負責再生育審批;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全區愛國衛生工作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組織工作以及城市衛生經常性和常規性檢查;
制定全區除四害工作規劃;
制定全區農村改水改廁規劃並指導實施;
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考評相關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醫藥管理局
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承擔中醫藥政策調查研究工作;
承擔中醫藥科學研究工作;
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承擔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相關工作;
組織實施有關中醫藥標準和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標準,指導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
指導中醫醫療機構有關藥事工作,對中醫全行業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
負責協助政府實施計畫生育基本國策;
宣傳人口計生政策法規、科學理論和計生技術知識,推進人口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
依法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組織開展生育關懷行動;
建立健全全區計生協會組織、陣地和網路;
擬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推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實施國家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和流動人口平台監測;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中心
負責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
負責信息系統維護及信息資源的管理;
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保證信息資源的完整、準確和安全,確保信息系統正常運行;
承擔局機關信息化工作;
指導局屬各單位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醫養結合科
做好區醫養結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聯合有關部門健全完善醫養結合工作相關扶持政策;
加強醫養結合政策宣傳;
加強與區政府各部門、各街辦、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有關醫養結合工作方面的溝通協調,完成建設醫養結合示範先行區各項工作任務;
支持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合作簽約工作,實現資源共享;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本部門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擬定並執行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制度;
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經公示的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實行一窗受理,限時辦結;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定期清理行政審批等面向社會的事項,最佳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結時限,編制服務指南,向社會公示;
定期向本部門相關科室通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配合做好後續監管工作;
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聯審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的有關手續;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梁承海區衛健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長順區衛健局 副局長
王 偉區衛健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李士祥區衛健局調研員
懷寶雙區衛健局副局長
彭建軍區衛健局副局長、婦幼計生中心主任
王若清副處級領導幹部
彭 彬副處級領導幹部
徐 強副局長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
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和“2019年度國家衛生城市複審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0月31日,被
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表彰為山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