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職能,現任領導,所轄分局,內設機構,指揮部,政治部,幹部人事處,組織處,教育訓練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紀委(監察室),警務保障部,戶政管理處,出入境管理局,科技信息化處,法制支隊,保全管理支隊,信訪處,警務督察處,宣傳處,審計處,下屬單位,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經濟文化保衛支隊,治安警察支隊,監所管理支隊,刑事警察支隊,交通警察支隊,巡警支隊,特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直屬支隊,禁毒支隊,重點工程保衛支隊,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支隊,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公共運輸分局,鮑山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警衛處(武警現役編制),消防分局(武警現役編制),濟南人民警察職業培訓學院(事業),濟南市公安局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服務中心,濟南市警察博物館(事業),單位榮譽,
主要職能
濟南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山東省公安廳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掌握控制危害國內安全和影響全市社會穩定的情報和動態,分析研究治安形勢和刑事犯罪特點,制定預防、打擊對策和措施。
(三)組織指導案件的偵破工作;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以及重大經濟犯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案件;組織指揮跨縣(市)、區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偵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擊、搜捕、堵截等統一行動。
(四)指導、監督下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和社會醜惡現象;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組織指揮處置重大騷亂、重大群體性鬧事、非法遊行、非法聚集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非法活動和重大治安事故;查處重大治安案件。
(五)指導和組織實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組織指揮重特大火災的撲救和其他嚴重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
(七)組織領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建設和治安防範工作。
(九)組織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案件的審核審批工作,承辦市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審批事項。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本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領導人、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的研究和建設,為重特大案件的偵破提供技術保障和行動支援。
(十四)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五)統一領導全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對全市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和教育訓練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安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勵活動;按照公安機關幹部雙重管理的規定和許可權,協助縣市黨委做好縣市公安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十七)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和重大事項的督察。
(十八)領導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機構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吳德生:濟南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兼督察長
王健:濟南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
韓磊:巡視員
所轄分局
歷下分局
市中分局
槐蔭分局
天橋分局
歷城分局
市中分局
槐蔭分局
天橋分局
歷城分局
內設機構
指揮部
負責對全局業務工作綜合調度指揮,調研分析,制定對策,草擬主要文稿,組織重要業務會議。
政治部
負責全市公安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及隊伍建設,具體工作由幹部人事處、組織處、教育訓練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承擔。
幹部人事處
按照有關規定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考察任免和縣(市)公安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協管工作;負責全局人事管理工作。
組織處
負責全局黨建工作。
教育訓練處
負責全市公安隊伍思想、紀律、作風建設;起草政工方面的重要材料;承辦前衛體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市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紀委(監察室)
負責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局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警務保障部
負責全局後勤、財務、裝備等工作。
戶政管理處
負責全市戶籍、居民身份證件、重點流動人口及街、門牌管理等工作。
出入境管理局
(掛濟南市公安局口岸簽證處牌子)負責管理中國公民及外國人出入境有關事務。
科技信息化處
(加掛濟南市公安局信息中心牌子)負責全市公安通信工作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法制支隊
(掛濟南市勞動教養審批辦公室牌子、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負責審核起草地方公安法規、內部執法監督、勞教審批、行政案件複議、應訴、聽證等法制工作;負責全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牽頭工作;負責編制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行政權力清單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審批工作的統籌、組織、協調等。
保全管理支隊
負責監督、指導全市保全工作。
信訪處
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受理、指導、協調涉及公安機關的信訪案件查處工作。
警務督察處
(掛警務督察支隊牌子)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履行職責、遵紀守法的現場督察和全方位目標完成情況的檢查考核。
宣傳處
(掛警察公共關係處牌子)負責公安機關社會宣傳及新聞發布工作。
審計處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審計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機構進行審計監督,對各縣(市)、區公安機關重點經費進行審計監督。
下屬單位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偵破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案件,規劃、指導全市經偵情報信息系統的建設。
經濟文化保衛支隊
負責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文教、新聞、衛生、體育等單位內保組織建設和安全防範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案件、事件的查處;指導企事業單位內部保衛工作和保衛組織的建設工作。
治安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規劃、指導、監督全市“三防”建設;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案件,偵破治安部門管轄的有關刑事案件;負責治安處罰裁決的申訴、應訴和執法程式的監督,負責公民集會、遊行、示威的審批和處置工作。
監所管理支隊
負責市看守所在押犯的監管工作和已決犯的勞動改造工作及全市治安拘留、收容教育工作;負責規劃、指導全市監所的設施、裝備和技術建設及對分局、縣(市)局監管業務的指導。
刑事警察支隊
負責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活動動態,制定打擊對策;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刑事偵查工作;負責偵辦重大涉槍案件、特大犯罪團伙案件、重大系列案件、重大涉外案件以及上級交辦案件;為全市刑事偵查工作提供技術鑑定、情報資料服務和開展刑事科學技術研究。
交通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交通指揮、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指導監督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負責重大警衛任務和重大活動的交通管制;參與全市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建設;組織開展交通管理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巡警支隊
負責全市的治安巡察,接受“110”報警服務,制止犯罪行為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維護社會面治安秩序。
特警支隊
負責處置暴亂、騷亂事件和暴力犯罪、恐怖活動,緝捕嚴重暴力犯罪分子;維護重大活動和合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秩序;承擔堵截任務等。
車輛管理所
負責全市的機動車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直屬支隊
依法打擊擾亂、阻礙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辦理市局指定的跨警種、跨區域刑事、治安案件。
禁毒支隊
負責偵辦全市各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參與、指導、協調區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偵辦各類毒品案件;協助外省、市公安機關偵辦毒品案件,抓捕重大涉毒逃犯;蒐集、分析、查證重、特大毒品犯罪線索,組織實施全市階段性的打擊毒品犯罪專項行動;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禁毒宣傳活動,開展毒品預防教育和全市“無毒社區”、“無毒學校”的創建工作;負責各項禁毒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開展禁毒業務培訓;按照“四禁”方針,做好禁吸戒毒、禁種鏟毒等工作;協調、配合司法、衛生、民政及街道辦事處做好吸毒人員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各項工作。
重點工程保衛支隊
負責中鐵十局、中鐵十四局在濟南駐地及其施工項目的治安保衛工作;在市政府確定的年度城市建設管理重點項目範圍內,負責市公安局指定的重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範圍內的治安保衛、維穩工作以及企業駐地的維穩工作;負責協助屬地公安機關查處企業駐地和施工現場的治安、刑事案件;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置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治安災害事故;負責指導縣(市)區公安機關開展市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等。
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
(加掛濟南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牌子)負責組織、指揮、參與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現場勘查工作;負責全市物證檢驗、鑑定、覆核工作;負責非刑事案件屍體檢驗、傷情檢驗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全市分、縣(市)局刑事技術工作;負責組織疑難案件、疑難物證的會診工作;負責全市警犬訓導、警犬追蹤等工作;負責全市犯罪人員信息搜尋和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研究推廣刑事技術新技術、新方法。
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掌握全市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規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食品藥品和環境領域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參與區域性的食品藥品安全和環境保護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偵辦上級領導交辦以及社會反映強烈的食品藥品和環境案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行政監管及聯合執法。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
負責研究、分析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勢並制定對策;負責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疏堵保暢工作;負責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違法行為查處、交通事故處理、交通秩序維護、交通警衛和機動執勤任務等工作;負責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應急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
公共運輸分局
(加掛濟南市公安局便衣偵查支隊牌子)負責全市公交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查處發生在汽車站點及公交、計程車上的刑事、治安案件,打擊公交、計程車上的扒竊犯罪活動;打擊街面犯罪。
鮑山分局
負責轄區社會治安管理、戶籍管理工作;偵破刑事案件和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等。指導、監督、檢查濟鋼內部保衛組織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負責轄區公安保衛工作。
警衛處(武警現役編制)
負責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領導人、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消防分局(武警現役編制)
負責全市的消防監督、火災預防、撲救和火災原因調查工作;組織消防技術研究並對消防產品質量實施技術監督。
濟南人民警察職業培訓學院(事業)
負責全市在職民警的培訓工作。
濟南市公安局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服務中心
負責為濟南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提供服務。
濟南市警察博物館(事業)
負責全面、翔實記錄濟南市公安機關史實;蒐集、整理、存放、陳列珍貴歷史文物和資料;開展理想信念和愛國主義教育;維護場館運行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單位榮譽
2019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集體一等功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