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黃標車區域禁行的通告》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而提出的通告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黃標車區域禁行的通告
- 實施時間:2013年12月1日
- 有效期:5年
- 發文單位:濟南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省政府令第267號)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禁止黃標車通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行車型:黃標車。黃標車是指經環保檢驗合格,並取得黃色環保檢驗標誌的未達到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或其他燃料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或未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或其他燃料壓燃式發動機汽車)。
二、禁行區域: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不含繞城高速公路,東至G2京滬高速公路濟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濟南段、南至G2001繞城高速公路南線、北至G35濟廣高速公路濟南段)。
三、2013年12月1日至31日為過渡階段,對違反規定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黃標車,以勸告、教育為主,不予處罰;2014年1月1日起,對違反規定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