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地下水取水井管理的通告》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為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地下水資源,有效應對嚴峻保泉形勢,保持泉水持續噴涌而提出的通告檔案。
為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地下水資源,有效應對嚴峻保泉形勢,保持泉水持續噴涌,根據《濟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確定對我市中心城範圍內所有地下水取水井進行集中申報、分類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東至東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東(長清區歸德鎮界)、南至南部雙尖山、興隆山一帶山體及濟萊高速公路、北至黃河及濟青高速公路的中心城範圍內所有地下水取水井,其權屬單位和個人均應在2013年6月15日前依法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在市水利局網站公告欄下載申報表,到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水利局視窗申報)。
二、在我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具備公共供水使用條件的,必須在2013年9月15日前自行封閉地下水取水井。6月15日前封閉地下水取水井並改接公共供水管網的,免徵供水管網建設費。
三、凡未按要求申報或未按期限封閉地下水取水井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封閉,並按照《濟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處罰。
一、凡在我市東至東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東(長清區歸德鎮界)、南至南部雙尖山、興隆山一帶山體及濟萊高速公路、北至黃河及濟青高速公路的中心城範圍內所有地下水取水井,其權屬單位和個人均應在2013年6月15日前依法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在市水利局網站公告欄下載申報表,到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水利局視窗申報)。
二、在我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具備公共供水使用條件的,必須在2013年9月15日前自行封閉地下水取水井。6月15日前封閉地下水取水井並改接公共供水管網的,免徵供水管網建設費。
三、凡未按要求申報或未按期限封閉地下水取水井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封閉,並按照《濟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