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Students' Association Union)是學院黨委領導、團委指導下的學院性學生組織,以管理和服務學生社團為根本宗旨,在校團委的直接指導下,管理社團工作、服務社團發展的學生組織,旗下管轄著涵蓋文學學術、實踐服務、藝術文化、愛好興趣、體育運動等功能豐富、類型兼備的各類學生社團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
  • 外文名:Students' Association Union
  • 簡稱:社團聯合會,社聯
  • 宗旨:管理和服務社團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簡介,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各部門介紹,主席團,秘書處,公關組織部,宣傳部,新聞編輯部,新媒體運營部,信息評議部,外聯部,學生社團聯合會社團章程,第一節 總則,第二節 會員,第三節 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機構,第四節 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機構職責,第五節 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工作制度,第六節 總結表彰制度,第七節 附則,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簡介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Students' Association Union)是學校黨委領導、團委指導下的校級學生組織,以管理和服務學生社團為根本宗旨,在校團委的直接指導下,管理社團工作、服務社團發展的學生組織,旗下管轄著涵蓋文學學術、實踐服務、藝術文化、愛好興趣、體育運動等功能豐富、類型兼備的各類學生社團組織。它以充分調動眾多社團及其會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開展有深度、有內涵、有品位、有價值、有意義的社團活動,不斷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提高當代大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組織能力和創新能力為目標。引導和協調學院各學生社團,以活動為舞台,打造品牌社團,促進社團整體水平的提高。社團聯合會各學生社團共同努力為繁榮校園文化,豐富校園生活做出貢獻。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社團聯合會各部門介紹

主席團

主席團職責: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各項工作;確立工作目標,制定工作任務;傳達上級指示,落實工作計畫,並親自領導全體成員開展工作;代表學生社團聯合會對外開展工作;監督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部經費的分配和使用;其他應由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執行的職權。
主席團分管:社團聯合會建設與管理;社團建設與管理;社團活動審批及舉辦。

秘書處

秘書處以“協調”與“溝通”為工作中心,是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視窗”與“紐帶”。秘書處主要負責日常會議籌備、主持與工作總結,起草包括工作計畫、工作思路及總結、工作報告、通知等各項檔案,修繕社聯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形成文字材料存檔;蒐集團中央、團省委以及各高校動態,為社聯對外交流提供信息支持。負責社聯內部資料收集,辦公室物品、檔案管理,著力於實現社聯辦公網路化。同時,社聯幹事審查與考核等也在其工作範圍內。

公關組織部

公關組織部致力於擴展社聯及社團的發展空間,主要負責社聯、社團對外交流工作,協助社團開展對外交流活動。認真完成包括策劃、宣傳、落實公關以及審核社團活動策劃在內的一系列工作任務,協助各社團進行交流和聯繫;建立並加強社聯同社會各界及其他高校的聯繫,建立融洽的公共關係,提高我校社聯、社團的社會知名度。

宣傳部

社聯宣傳部是社聯樹立形象、公開信息、開展活動所必不可少的部門。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傳遞社聯、社團工作信息,並進行活動宣傳。社聯宣傳部匯集擅長書法繪畫及編輯等方面的人才,以創新思維積極為社聯的各項宣傳活動服務。

新聞編輯部

新聞編輯部是社聯“氣象情報站”, 與宣傳部,新媒體運營部合為社聯“宣傳媒介”。負責活動拍照、撰寫新聞稿、發布社聯及社團各項活動報導,以美文、訪談、評論等多種形式展示社聯及各個社團;協助校團委檢查各社團刊物,以認真嚴謹的態度,展示社聯和社團最新的動態和訊息。

新媒體運營部

新媒體運營部是運用新媒介實現社聯與社團活動的宣傳目的的部門。負責校團委網站、網頁的日常維護與資料更新;建設校團委、社聯電子刊物,利用微信、微博、人人網等新媒介即時發布校級活動、社聯、社團活動預告,及時發布活動報導、進行活動宣傳,協助社團建立並健全微博套用體系,完善社聯、社團網路建設,為社聯的宣傳工作開拓全新平台。

信息評議部

信息評議部是社團的“信息庫”,主要分為信息組、評議組、財務組。
信息組主要負責社團的成立與註銷,掌握社團最新數據,收集社團檔案和活動材料並整合歸檔,協助完善社團內部組織建設,以嚴謹的工作作風實現社團的規範化、程式化發展。
評議組主要負責社員和社團考核與評優、統一規劃社團成員的素質能力拓展和社團負責人的培訓、社員維權等工作,
財務組是社聯與社團的“財政樞紐”,負責社聯內部財務管理及社團財務小組的工作素質培訓,並通過對社團會費以及社團日常活動開銷的監督與核查來實現社聯對社團的管理,職責在於進行財務清查,公布財務報表,旨在實現財務“透明化”。

外聯部

溝通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社團三者的關係,使之形成有機統一的整體;對其他傳媒、企業等進行聯繫協調和宣傳,促進相互合作,增進相互了解。通過正規途徑擴大社聯的資金來源;為社聯及社團活動籌備資金。

學生社團聯合會社團章程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組織:“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二條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性質是受學校團委委託,具體負責全院學生社團工作,對在院學生社團管理中心註冊的各學生社團予以管理、指導、監督和服務的學生組織。
第三條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宗旨是服務學生社團建設,保障和促進學生社團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活躍和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培養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新世紀人才。
第四條學生社團聯合會的任務是對現有的學生社團資源進行最佳化整合,健全和完善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實現我院學生社團建設從"自發成立,無序競爭"階段到"規範成立,良性競爭,健康發展"的質的提升。
第五條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職責:
(一)制定、修訂並貫徹執行《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學生社團工作手冊》;對學生社團工作予以指導、監督、考核、評比;為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做好整合、協調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管理全院註冊的學生社團;對學生社團進行評估;批准成立新的學生社團,註銷不合格的學生社團;負責全院註冊學生社團的檔案管理。
(三)繁榮學生社團文化,促進全院學生社團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同學們的文化品味,發掘、培養同學們各方面的特長愛好。
(四)規範學生社團成員禮儀,制止學生社團活動中危害社團成員或他人利益以及學生社團間相互牴觸的行為,並接受學生社團成員對學生社團工作中不正常現象的投訴,並對學生社團成員的正當權益予以保護。
(五)促進院內學生社團之間、各學生社團與其他院校學生社團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二節 會員

第六條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凡在原社團管理中心註冊、經校團委批准成立的學生社團均為本會會員,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七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進行監督;
(三)對學生社團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批評與建議,要求學生社團聯合會就有關問題做出解釋;
(四)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學生社團聯合會予以維護;
(五)在會議和社團刊物上,參加關於學生社團工作的討論;
(六)在被迫中斷活動期間,有知情和反映的權利。
第八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二)遵守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執行學生社團聯合會決議,參加學生社團聯合會活動;
(三)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本社團工作任務;
(四)維護學生社團聯合會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
(五)維護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榮譽和利益。

第三節 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機構

第九條主席團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三至四名,是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最高執行機構,由公平競選產生。
第十條 學生社團聯合會執行機構由秘書處、公關組織部、宣傳部、新聞編輯部、新媒體運營部、信息評議部、外聯部七個部門組成。

第四節 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機構職責

第十一條各執行機構職能:參照上方各部門介紹

第五節 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工作制度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聯合會實行主席團負責制,由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召集大會研究、討論、布置工作。註:重大事項須經全體社聯人員投票,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後,上交校團委,經團委同意後生效。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工作實行嚴格的申報和審批制度。
(一)學生成立學生社團,必須事先提出包括學生社團宗旨、章程、活動內容、形式、組織機構等在內的全面的書面申請,填寫《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報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成立。成立院級學生社團,報學校團委審批,由學校團委報校團委備案。
(二)學生社團換屆要提前申請,並提交包括新的組織機構、換屆大會議程等在內的全面的申請報告,報主管團組織審批,經共同研究並批准後方可著手進行換屆工作。
(三)學生社團每學期初提出的活動計畫、工作意見,報主管社團團組織審批,並納入社團工作計畫;活動方案要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協調實施,整體推進。
(四)學生社團在舉辦面向校內外有影響的活動時,提前將活動方案報學生社團聯合會,經團委審查、研究批准後方可進行。
(五)學生社團要按期保質地開展活動,並如實填寫學生社團活動記錄,連同其它活動資料,於每學期末匯總報到社團聯合會,作為學生社團工作考核的參考。
(六)學生社團除在校內開展活動外,經團委和有關部門批准,可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校際的各級活動,但不得參與侵害學校利益和違背學生社團宗旨的活動。
(七)未經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批准,學生社團成員無權代表學生社團開展或參加各類活動,任何個人不得假借學生社團名義,舉辦或參與違背學生社團宗旨的不正當活動,否則視其情節輕重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在開展活動時,要愛護各種公共設施、設備,損壞要賠償。

第六節 總結表彰制度

第十六條校團委對在學生社團工作和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授予“優秀學生社團”、“學生社團活動積極分子”和“優秀學生社團幹部”稱號,每學年表彰一次。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的總結表彰與各項評優相聯繫,先進組織單位的評比結果將作為團委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七節 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校團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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